TIP1:避税是违法行为 有些不规范的单位往往出于降低账面上工资总额,从而减少与工资总额相关的各项员工支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考虑,提出帮助员工避税。对员工而言是规避个人所得税,对企业而言是规避企业所得税和减少与工资总额相关的各项员工支出。其本质都是违反了国家的税务规定,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是单位的违法行为。 TIP2:常见避税手段 常见的“避税”手段有两本账、工资分解后的变相支付等。两本账,即只将员工收入的一部分体现在对外的账面上(所谓对公帐),这部分往往确定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线左右,造成员工少缴税或不缴税,看似为员工争取了一定的“权益”。单位同时会用这本帐应付各类检查与申报,同时,还会用这部分作为各项员工支出的基数,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由于这部分的数额小,使得单位与员工的缴费都少,而最终造成的是员工因此而享受到的权益就少。由于这部分有据可查,看似规范,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单位可以此为证说明员工的工资标准与收入状况,这将导致员工在获取经济补偿、赔偿金、双倍工资、加班费时,利益受到损害。员工收入的另一部分体现在内部账面上,单位往往通过其他形式支付给员工。这种操作对员工造成的结果是以损失应得权益为代价来换取少缴税、少缴费。 TIP3:员工的维权方式 因员工在工作中的被管理地位,用人单位只是以看似为员工着想的借口,使得员工往往无法干预和阻止单位的这种违法管理行为。对此,员工应注意保留好自己所有获得收入的凭证,可以自行证明真实的收入状况,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单位存在这种行为,员工有真实凭证的情况下,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