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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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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6:23: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这是一个同学询问我的 他们公司的事实案例
! _* b8 L) s2 O- C  \+ }& t因本人劳动关系方面实在羞为自称HR
- G  s0 |/ w! W: l# m# n所以在咱社区贴出来 希望广大筒子赐教
- r0 ~; j4 \% A9 {6 j! G
" Z. g- l3 Q, OA公司员工在入职时都要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普遍为一年
; v$ k: Z9 y  k除了法定内容之外 有一条额外规定
" c0 B8 J9 j0 h  E. L“如员工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提出辞职,须赔偿公司人民币3000元”
3 g( |% I/ Z+ p+ q' p9 W3 j员工B在入职时并未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公司待遇不错,可能就奔着待遇来的)8 H. i3 s" z. }2 c" S( n
在工作半年后提出辞职 公司遂以此项条款要求赔偿" p8 d' a  V& S; A% G; u: c, M
* L# v# o+ g& k
争议在于:用工认为劳动法规定只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无权要求赔偿
; v7 m+ f1 V$ n' A# D- m               公司方面坚持此项为事先约定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 ]9 ]; ], V6 E# B+ g7 o2 P( k4 A/ ?
3 Z* ~0 \" m4 s$ z- r2 S
8 a4 p% v' K+ v0 O' {/ C
好吧,我真的是专业不精.....
! |. X0 p* o  c9 b静等解答
* b& P( u  C: k8 q* B
3 [$ e0 ]. u( \) D; O- ~! ?+ e" m2 |0 ~" H4 T% \* \; F
: b1 q, P' ?2 B
小怜玉体横陈夜      已报周师入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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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17 16:34:11 |只看该作者
争议在于:用工认为劳动法规定只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无权要求赔偿-
+ S; M& q0 F/ P& I5 c8 l对的。0 P* r2 w9 T$ N1 w6 g4 m' M( R
               公司方面坚持此项为事先约定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0 {0 |5 Q- i% [% ]1 j违反劳动法的条例,自然是无效的。所以该合同部分无效。
- @3 t& T( s5 N+ \, p" n7 a( T9 M' \; r
只有用人单位给与员工专项技术培训等特殊条件下,才可以要求员工给与相应合理的赔偿。; K' y) m) L/ ?0 G- V
具体本版需要帖子中已经有所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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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曳的葵  我寻找学习去 谢谢哈  发表于 2011-1-17 1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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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6:34:40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认为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询问相关的条例再做出决策,如果自己与公司交涉不行的话,那就只有请劳动局的人过来协调了~~~
! \" g0 ?  A4 g% [劳动法确实是写明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公司是无权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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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曳的葵  恩 谢谢  发表于 2011-1-17 1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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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8:07:0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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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曳的葵  嘿 谢谢  发表于 2011-1-18 08:54  回复
做我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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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8:27:2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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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23:08:35 |只看该作者
恩,同意楼上的说法。1 z, X( ]3 o/ V# \# F
劳动法已经明确规定,除了劳动法规定的请境外,用人单位在合同中设立在合同期内,员工辞职要支付违约金是无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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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曳的葵  我要多学习这方面的东西啊 谢谢  发表于 2011-1-18 08:56  回复
企业最应该防止的是人才的“逆淘汰”,优秀人才不断流失,平庸之辈赶也赶不走。所以主动离职的虽然有点“不忠”,但是很可能都是超出该岗位能力要求的优秀人才;长期呆下来的虽然“忠诚”,但是很可能是安于现状碌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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