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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全勤奖可以包含在最低工资内,除了法规明确的剔除项目都可包含。但是即使最低工资包含了全勤奖,只要职工正常出勤,实际拿到手的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举个极端的例子,上海新公布的最低工资为1280元,某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是280元,全勤奖为1000元,某职工实际拿到1280元,OK!没有问题。如果这1000元是交通、住房、午餐补贴,那不行,约定违法,实际你要支付2280元。但是尽管前面的约定OK,如果她请一天事假,你先扣掉全勤奖,再扣一天基本工资,只给她200多元,这个不行,她的日工资的计算基数还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须注意,全勤奖对应的不是最低工资而是底薪。底薪可以高于最低工资,也可以低于最低工资,但是只要职工正常出勤,实际拿到手的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所以这个包括是名义上包括,实际上不包括。
本帖最后由 周斌(阿斌) 于 2011-3-20 19: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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