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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ony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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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离职员工二进公,是否再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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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12:17:43 |只看该作者
关注讨论,来学习的。LS提出了我的疑问。不知各位的公司是如何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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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13:35:50 |只看该作者
蹲蹲回复,参考。
. l8 \5 X) p  m8 t3 u; k
( `+ @2 n, ]+ q4 g- f) ~$ z1、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可约定,也可不约定。6 Z2 v" l9 }0 t( E' r8 X
2、岗位变更、离职后重新入职均不应再次约定试用期。
; Z. _7 E3 I! S3、试用期不得延长。 ) V; {% n! M- V! p& h& u$ P
4、试用期满时,用人单位没有做出员工试用期是否合格的表示,员工自动转正。+ e- w& n! t8 L& e- N

# w: d+ G  P& |3 [对于用人单位:
; ^3 O' P( ?/ i# b1、岗位变更前,可采用借调的形式,先“试用”一段时间,考核合适,办理正式的岗位变更手续。 5 `; `% Y. M% {! J
2、离职后重新入职的,可以签一个短期合同,如三个月到六个月再到一年。用短合同来考核员工。
0 q; A) t" E! y6 y* H) X& L  o/ T1 @. V3、试用期考核应该科学,具体,考核指标应该明确,量化,考核标准应该公正,公开。' x( E2 o' y7 _# w
4、试用期考核一定要在试用期满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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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14:06:46 |只看该作者
转岗可以设定见习期,虽然见习是个老概念,但是还可以用,用试用期变成自找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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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证 乐分享勋章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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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15:15:2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楼 祖朝野 的帖子
: {; J& R' o* L0 q6 ?0 K3 N劳动关系已经中断的情况下可以啊,法律源头上的问题我没研究过。但这个答案是从海南省仲裁委那里出来的,我之前就确认过。我原来所在的酒店这类型员工很多,都是重新约定试用的。难道我们以前一直都是在违法操作?有点后怕。
5 F: M( e1 S& ^5 E$ I如果按各位说的这样,那就有把已经离职的员工排除在企业重新招聘范围以外的嫌疑。这不太利于和谐劳动关系建立,也违背了劳动法立法的原则吧!这是不是一个法律盲点啊?!% j( n! B* M$ g9 V

6 v8 F5 Z* v3 e. \1 E4 S- a: [6 P: k+ X! }3 U# q4 |6 n
本帖最后由 祖朝野 于 2011-4-21 15:37 编辑
/ E! d; C  E3 c
* ~! \6 z) N  W  e& l4 \  S!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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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16:09:21 |只看该作者
不能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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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17:43:05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咋搞的?感觉大多数企业都是重新约定试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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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6:47:54 |只看该作者
不能约定,以前都可以胜任工作,按道理讲不可能人还倒退吧,再说不是还得要面试啊,面试的时候多注意一点就好了,只要觉得可胜任的话还担心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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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7:18:37 |只看该作者
不能约定/ e; n! T, d: ]* z6 E0 m
既然公司愿意重招离职员工入职,那首先是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他的能力。如果岗位发生了变更,可以通过转岗培训来帮助其尽快适应角色。3 R$ M! |$ o& H! n
实在想约定,建议不要用“试用期”这个字眼,可以制定明确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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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11:36:40 |只看该作者
大家请注意《劳动合同法》的表述:5 S) a2 [$ Z# @3 P% B3 R+ s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f0 ^, c, v2 d6 y! x' G5 A9 E  G从字面上视乎是不可以的,但法律表述的是法律主体,并非自然人& i7 H1 q% J! p3 A  H. H0 D& n
也就是说在本条规定里有两个法律主体,一是用人单位,二是劳动者
9 z" P- q' M2 L劳动者在法律里的表述是具有一定技能、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劳动的法律群体
9 S# D1 ]7 C8 O8 s. _8 @' r因此,不能将同一劳动者简单的视为同一自然人
, p  A) t! {  N1 }( j3 t& ^同一个人在离开用人单位后再行申请入职时,其所具有的劳动者属性已经发生了变化,如就业履历、技能等,因此不能视为同一劳动者。
4 D6 |2 y% P6 l1 e( F: H由此,单位可以按照新员工的原则依法约定试用期。- C" s% F* t6 D# k* d
3 f, }! w, {: n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连续工作的情况下,如发生调岗、晋升、续签劳动合同时反复约定试用期)
职业就像河流中的水,要不冲出河堤寻求更广空间,要不随大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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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12:08:26 |只看该作者
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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