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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常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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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能否同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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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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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22:49:35 |只看该作者
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是可以并存的。
经济赔偿是因单位违法解除而产生的,它是经济补偿的2倍,因此本身已有惩罚单位的意义在里面。基于此,如果还可主张代通知金,则有违公平原则,使劳动者获益过多,因此不能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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