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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请问下班后又通知员工开会时自己摔倒属于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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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23 15:02: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各位老师:
% {6 _: O' D. f, H      我公司一位员工下班后,其主管通知又回来开会,途中自己摔倒造成骨折,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7 f! {3 G" b& ^-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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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5:13:28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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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5:20:3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谢谢,刚才又问了相关人员,说是下班后必须是机动车撞倒才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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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5:45:11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算工伤,即使是上下班途中,也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些情形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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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6:00:06 |只看该作者
不算工伤,工伤是这样规定的:
4 q$ L" F( T3 X/ |2 Z% i(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 p' V: K: ]7 e' F) J6 p. {4 `0 z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1 ^3 I9 K% G2 _3 @( t. [1 h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5 O. h  Q( j9 A, Z4 o/ w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1 r0 U; h' H/ _
1.4患职业病的;
6 L; I" h6 [7 d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 }9 C+ W8 v8 T5 A, N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 E! n5 d0 w9 d1 @# V. N  E% v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_$ u' f, @  V& q3 p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9 |3 W( M5 d' G6 p5 f2 X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6 j- n5 A! `, i5 }$ Y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5 m3 S) O" m% h. E$ I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0 }/ ^; {1 m4 ~; {8 G5 w- I
(三)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 T4 _; a1 V7 H" _2 S& S- n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c2 E( S3 V8 v6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2 ]; A( L% y( X) {' a3.3自残或者自杀的。
; c9 C, {& S7 @3 a. ?. }0 o6 T' v: `. g
不是工伤的理由是:' a- ]8 H. E; n) \
1、该事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w& L: r6 R( I  b2、该事件不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 [$ y6 ?& I3 @4 o% @
$ ?8 r- m7 Z, ]! D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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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6:51:52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应该算的吧,但是刚刚看到上面的筒子搬出了工伤保险条例,哎·
路是自己选的,选定了就要一直走下去,没有后悔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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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7:19:56 |只看该作者
灵活一些看,我觉得应该认定为工伤。
3 j% y$ X) m$ U- _( ~% G9 P下班了,又回来开会也是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如果社保来调查时公司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还是可以争取的。
. p5 o) Z( A! ]8 |+ ]8 ^  q* W

点评

常诚  人性化是不是太溺了一点?以牺牲国家利益满足个人利益?哈哈  发表于 2011-5-23 19: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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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0:14:20 |只看该作者
灵活一些看,我觉得应该认定为工伤。
, }$ E. h) `2 Q# ^$ }下班了,又回来开会也是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如果社保来调查时公司能够 ...2 ^6 L7 q/ K; K. R! k
xixiyq 发表于 2011-5-23 17:19

6 X3 M0 Y# M; m+ i. u4 I+ @个人非常讨厌下班后又被叫回开会,开会也可说是加班。3 j' V' |/ a6 G1 b( g
为员工争取这个工伤认定,不是人性化,是企业应该争取的。保险条例本身就非常可笑,上下班途中只有被机动车撞才算工伤?真被机动车撞了,赔偿大都是车主承担了,社保才出多少?( f* d4 r0 Q0 n8 y6 }
保险费交了那么多,只是认定一个工伤怎么能说是牺牲了国家利益满足个人利益。
2 j# }' M6 M- f3 s6 n* k/ t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企业也应该承担医疗费用。2 Y5 Y) s2 ?9 C, |+ l5 H4 [9 b
: w/ o% g0 K  o- N8 A. N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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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4:14:55 |只看该作者
偶也想说是属于工伤。工作时间、地点、场所。只是,呵呵,一定要被机动车撞~郁闷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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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4:46:59 |只看该作者
下班之后,最好不要让员工再回来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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