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常版主,在公布答案前,搜索了下关键词”客观情况“ ,有以下3个帖子:
5 @1 b }4 C& P# V: k+ M【4月活动】谈谈劳动合同法之客观情况 ——TOHEY 关于合同法中“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的讨论 ——柳絮轻舞 企业搬迁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wc_cai 应本人最近较忙及个人能力不足,就不再做个人分析了,直接贴上法官的判决:: c9 C. M$ |0 L: _
0 H8 s! m3 M7 U+ c7 @
【法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l; d2 _; B$ b; w
仲裁委员会裁决对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不予支持。杜某、袁某等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东台某公司在裁减人员前,未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进行协商,在裁减人员过程中,没有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因此,东台市某公司的裁员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故判决撤销东台市某公司对杜某、袁某作出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法官寄语】用人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说生产经营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经营发生困难或者出现资不抵债等情况,此时用人单位往往需要调整生产结构、裁减人员,才有可能获得一线起死回生的机会。但是,《劳动合同法》在赋予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权利的同时,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亦对用人单位提出了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的要求。这则案例告诉我们,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即使用人单位的现实状况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裁员的条件,也会因为程序不合法,而使其裁员行为被认定为无效。 ' C; t7 e. {: _4 D
. y& J; S. y, I* L+ O& [9 ~
1 y' o/ X" T) u4 f( G
) w D# V* n: c4 p) v/ d3 o4 g : H3 } R5 `& A2 Y% E5 k
本帖最后由 2011戒烟了 于 2011-7-11 15:28 编辑 . J( L8 ~/ ?/ Z, X3 c, a
( Y7 H) q" R' @- ?; v9 j9 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