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10-9-20
- 注册时间
- 2003-7-23
- 威望
- 0
- 金钱
- 1142
- 贡献
- 28
- 阅读权限
- 30
- 积分
- 1170
- 日志
- 0
- 记录
- 0
- 帖子
- 329
- 主题
- 44
- 精华
- 0
- 好友
- 0
该用户从未签到 - 注册时间
- 2003-7-23
- 最后登录
- 2010-9-20
- 积分
- 1170
- 精华
- 0
- 主题
- 44
- 帖子
- 329
|
一个企业(野外施工性质的)80%以上的员工都不能向公司提供能证明自己没有与其他任何一家单位存在有劳动关系的的东东,像失业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等等,而这些人来企业有的已经做了快3年了,很多属于骨干中坚人物,如果公司按劳动法办事,既然你自己提供不了证明就签订协议,他们说我以前的单位破产了、以前是跟私人老板就从来没有过合同、合同嘛,我从来就没有签订过!以前我们不懂得自己离职还要什么证明手续、对于以前工作过的单位有很多员工讲也找不到地方了!再问:那以前缴纳过社会保险没有?回答是也没有过!现在的公司既然搞了员工的社会保险那就一定要和我们签!: D) D" ]! w/ F6 [ }1 b
面对这么庞大的员工比例,如果企业要用他们,也可以讲是肯定不能放弃这么大比例的员工群的,不然公司就只有不做了,规避公司的风险是肯定的,你不和他签订合同他又不干,怎样才能做到公司与员工都能合法维护自己的利益呢?您有什么好的办法能解决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