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4621|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五)工作分析与法律

[复制链接]
gmsj    

729

主题

6

听众

3万

积分

榜眼

Rank: 29Rank: 29Rank: 29Rank: 29Rank: 29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2-11-16
最后登录
2013-1-8
积分
38550
精华
1
主题
729
帖子
442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3-1-19 18:55: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 S1 L( R0 c2 C E0 R4 \6 v1 U/ [ _4 v% u1 ] 0 Q* C1 R- x4 {& \( U+ B! X# Z   对于一个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即组织招聘、选择、提升职员)来说,有效的工作分析是很必要的。而且,由于选择方法与工作直接相关,因此人力资源管理更强调工作分析。在整个工作分析过程中应遵循的法规如下: $ y5 ?, q* @( k: t3 o2 M ( |. S8 k% x2 i/ o" N , \% ], V/ S9 i. c6 _  公平劳动标准法:员工被分为免税人或非免税人,这是在工作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分类。对非免税人来说,当每周工作超过40个小时时,要付给他们一倍半的工资,而免税员工就没有加班报酬。 Y0 `* l& I3 g* u1 a) G' L4 L+ M/ N' X# {" h) @) L5 v: u 7 h* k1 @7 ]& a! q   同酬法:过去(现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尽芘杂肽行宰鐾墓ぷ鳎? 通常得到的薪水要比男性低。现在,如果工作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则应付同等的报酬。如果存在报酬差别,可用工作说明来显示在技能、努力、责任或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工作本质是否相同。 4 d# d9 a1 }/ `! U 7 b! y- M1 v. W: k6 z; k1 ?& `1 O% H; K! Y7 p   民权法:与同酬法一样,在最初的选人、提升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所有领域中,工作说明是防止不公正歧视申诉的基础。在没有实行工作分析的时候,对某些针对工作而设立的资格条件进行保护通常是很困难的。例如,完成工作需要有高中文凭,但由于没有通过工作分析明确其必要性,那么公司就有可能被控歧视。 1 s: U% O" O; {4 V) Q % W7 ~* x: i) g x: `! U, B* I; l, J1 l! G+ u. e+ l+ m! p   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该法要求工作说明中详细阐述威胁健康或使大多数人不满意或厌恶的工作要素。最好的防范措施是将工作说明事前交给员工看。 ' Z/ p: r9 q: _6 S9 N7 r9 T/ `& a9 e: u3 M; L+ N5 Y4 I
laili    

9

主题

4

听众

1002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2-12-18
最后登录
2008-4-9
积分
1002
精华
0
主题
9
帖子
319
沙发
发表于 2003-1-20 08:04:00 |只看该作者

TK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4

听众

97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2-12-3
最后登录
2010-10-14
积分
97
精华
0
主题
7
帖子
684
板凳
发表于 2003-1-20 09:25:00 |只看该作者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8

主题

4

听众

6031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注册时间
2002-10-22
最后登录
2012-8-6
积分
6031
精华
0
主题
148
帖子
591
地板
发表于 2003-1-20 09:34:00 |只看该作者

好详细,有用,非常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5

听众

2986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注册时间
2002-9-23
最后登录
2020-1-9
积分
2986
精华
0
主题
19
帖子
588
5
发表于 2003-1-20 15:21:00 |只看该作者

TK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4

听众

1093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2-9-4
最后登录
2004-12-11
积分
1093
精华
0
主题
2
帖子
90
6
发表于 2003-1-20 15:47:00 |只看该作者

可以留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