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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1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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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经分析回答如下:
0 l/ y' P) m I+ X; y1、“带薪病假'无论写不写入《员工手册》,员工只要是在医疗期内的,够必须支付工资,这是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企业不能变相将其作为公司福利。具体如下: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所以,不存在你想给多少天就多少天,只要还在医疗期,达不到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就得支付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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