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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02]
1.对于那些求职者远远大于岗位空缺的大型跨国公司,一般都将加班视作自愿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但具体实施的时候,往往会给予这样的福利:
1)超过某特定时间后回家的,可以打出租车并将车票交给公司全额报销
2)如果加班原因多少跟部门主管的威逼利诱有关的,部门主管往往会提供一些免费的点心
2.但是对于人员流动率很大的IT类公司,往往会将加班当作一种福利,有的甚至不特别追究员工下班后在公司的逗留时间到底是在加班或者是在上网,但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会比较重视劳动法中规定的加班时间限制,不会让员工过度加班。
3.而对于另外一类比较人性化的欧洲或民营公司,他们往往将自己的上班时间认作不固定上班时制,你来得早可以早走,来得晚最好晚走,我既不特别苛求你不能迟到,也不过分容忍你索要加班费。
所以我觉得你首先要考虑你的公司背景,从而根据行业内普遍情况来做出适当的选择。而如果你确实处在在控制成本和人性化的两难环境,是否可以要求员工每天加班前将加班的时间和内容预告给其主管,由line mgr.直接审批他是否需要加班,当然这样会给line mgr增添工作量,人家不一定会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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