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17-2-7
- 注册时间
- 2009-7-16
- 威望
- 139
- 金钱
- 18299
- 贡献
- 3947
- 阅读权限
- 255
- 积分
- 22385
- 日志
- 0
- 记录
- 0
- 帖子
- 2259
- 主题
- 4
- 精华
- 0
- 好友
- 24
  
签到天数: 107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注册时间
- 2009-7-16
- 最后登录
- 2017-2-7
- 积分
- 22385
- 精华
- 0
- 主题
- 4
- 帖子
- 2259
|
1、关于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本案中,员工在集团公司内部调动,适用于上述条款的规定,工龄应当连续计算。4 N, b A, \1 z" ?% z d
2、关于变更劳动合同。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在集团公司内部调动可以不变更劳动合同。因此,本案中,因各厂均为企业法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所以,只要用工主体变更均要变更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Z2 B: D9 w* n+ k$ _( Z9 I3、关于工资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因此,培训期间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 C c, n4 q+ Y* y( s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