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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书写合法的离职证明 [打印本页]
作者: qd991 时间: 2011-12-27 09:40
标题: 如何书写合法的离职证明
本帖最后由 qd991 于 2011-12-27 09:41 编辑
$ D* T6 `2 U* x2 P ^1 i2 s$ w6 I' M2 ^1 I8 a+ }/ b2 ~( {
3 M( j! Z) d3 x: L! D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 B1 E* \6 d" B4 l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 @; s H+ K. [0 T1 `2 O% m6 G
9 j, A: o; B0 y! M' t, ~% `+ _/ }, h
从上面的两项规定中可以看出:提供离职证明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同时,离职证明的内容也具有法定约束性,不能随意乱写。具体要求:
0 M% t' U0 i8 q0 i1、时间确定性:离职证明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提供- Z0 O( _$ P$ }2 x% W
2、内容法定性:离职证明应当并且只能写“四要件”,即: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期限。对于离职原因,或者对员工的任何评价性内容,则不是离职证明的必备条款。因为任何评价性的内容有可能“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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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离职证明上不能写任何评价性内容,包括离职原因?
- Q' z; v w. v6 }7 T 其一、从立法者的角度出发,考虑到离职员工日后就业的便利性,为约束用人单位喜欢在离职证明上写“辞退”、“本人犯错”、“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等类似恶意行为,故对离职证明的内容进行了列举性规定,除了“四要件”之外的其他内容,必须经过员工本人许可,不能随意添加。否则,离职员工可以拒绝接受,并要求公司依法重新开具。; [6 K) u" J0 w" S
其二、从情理的角度出发,即使员工存在重大过失,并导致因此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赔偿损失,员工已经受到了相应的惩罚,那么在开具离职证明时,公司就不能再在离职证明上揭示离职原因,让员工因一次错误承担两次惩罚。这样的行为偏离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处理原则。话说回来,做人也不能这样吧:在别人的伤口上撒盐。
( Y) B; ~ R9 H 其三、从法理的角度出发,《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就看出离职证明在内容上,具有限定性和确定性,用人单位只能按照这个规定的格式出具离职证明。若是任何一方需要增加其他内容,不仅要符合请求一方的意愿,还应该征得对方同意。
& U- d8 G9 v1 |' u6 S
( k2 F, s" _/ ^7 p: q 得出以下结论:( T' [0 x+ q- b0 R: ~+ h
第一、离职证明的作用仅仅限于证明一个时期内劳动关系的事实,公司无权借此机会在内容上对员工日后就业施加不利或者负面的影响;
4 F" j% o; x6 j5 C 第二、离职证明内容须要符合不损害员工利益原则,若因离职证明内容导致员工再次事业或者侵犯员工隐私的,公司须要承担违法责任。
2 ?' u& }9 P, ] v( G' T 第三、在离职证明的内容中增加除了法定“四要件”之外的内容,双方须达成一致意见。
( o3 s5 Q+ |0 {, a9 Q
+ @) o' m! A* {7 ^) |! { 因此,离职证明的格式样式基本如下:
8 R8 l0 C- e1 j% q6 | 兹证明×××(先生/女士)曾在本公司担任×××部×××一职。劳动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于××××年××月×日双方共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其在本公司共实际工作×年×月(××××年××月×日至××××年××月×日)。
9 C+ P- y$ ?/ }: {( `备注:本证明一式三份,公司、员工、失业保险机构各持一份
6 ^9 e1 q3 t4 J, S ××××××××有限公司(盖章)
/ \3 N: g' Z% k5 ?" W, y; e ××××年××月×日, E2 n4 n, n4 c# S
说明:& V0 H; E& {* l8 v% V+ ~
1、为何要给失业保险机构一份?因为《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明;有单位就业经历的,还须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聘的证明。”7 }/ C/ ~( q% t# q
2、离职证明一定要有员工签收的证据保存,避免今后因劳动者否定用人单位已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律风险
作者: cc0089 时间: 2011-12-27 09:42
坐下慢慢看
0 D) E. V4 k+ Q- O- H
作者: cc0089 时间: 2011-12-27 09:44
木有做过人事,学习学习!
作者: daijianghong 时间: 2011-12-27 09:44
支持,Q哥是一位勤劳的家人
作者: 锡城风 时间: 2011-12-27 09:46
学习学习
作者: 闲云漫步20090925 时间: 2011-12-27 09:49
来学习了...
作者: 白羽青眸 时间: 2011-12-27 09:49
员工自己写的辞职申请,算不算呢?这个离职证明必须要写吗?
作者: 龙成 时间: 2011-12-27 09:51
谢谢分享!
作者: 龙成 时间: 2011-12-27 09:51
要学习的!
作者: kuai乐 时间: 2011-12-27 09:51
法律、程序、文本,
; [9 f$ E% G% e$ I8 [不错!
作者: 龙成 时间: 2011-12-27 09:56
太有用了,谢谢!
作者: 尹恬静 时间: 2011-12-27 09:59
学习了...
作者: 双人“鱼” 时间: 2011-12-27 10:03
我们公司的离职证明没有那么详细。可能也是为了规避一些东西。
作者: wge602 时间: 2011-12-27 10:07
离职证明系公司在员工正式离职当天发给员工的证明。
作者: qangel 时间: 2011-12-27 10:08
收藏以及学习了
6 w: q/ K" _7 }- u但是一般都没那么详尽。
作者: 国源 时间: 2011-12-27 10:09
学习了撒
作者: 难免有杂念 时间: 2011-12-27 10:10
我们这边是网上登记劳动合同的,所以解除时就会有一个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所以大都可以不用在写别的,除了实习生或暂还没有录入到网上的需要时才会给开的。
作者: zjy8868 时间: 2011-12-27 10:12
谢谢分享
作者: 费加罗 时间: 2011-12-27 10:14
这样的东西也这么容易违法,那一定是法律的问题,而不是个人或企业的问题。
作者: 白羽青眸 时间: 2011-12-27 10:15
入职的时候没有提供离职证明,办理保险的时候提供失业证……,具体的就不清楚了,我家的入离职是行政的工作,还有我们是试用期之后才签合同投保险的。
作者: 梦卓然 时间: 2011-12-27 10:18
总结得很好,谢谢。
作者: kathy127 时间: 2011-12-27 10:23
收藏; t7 o. ^. h2 Y7 ]7 g# E g/ A
作者: x5028j 时间: 2011-12-27 10:24
学习中
作者: 山村牧童 时间: 2011-12-27 10:32
给力,感谢分享!
作者: 博学笃行 时间: 2011-12-27 10:33
好资料,不错的!
作者: billy.liang 时间: 2011-12-27 10:35
年末了,好像人都么什么心思了,学习中!
作者: 绿萝兰hjy 时间: 2011-12-27 10:47
很详细
作者: `文` 时间: 2011-12-27 11:01
谢谢分享。
作者: xiaoqi0424 时间: 2011-12-27 11:08
比较详细。学习了
作者: 蓝色蜻蜓 时间: 2011-12-27 11:12
很规范哦,学习!
作者: chen405486 时间: 2011-12-27 11:19
离职证明差不多都这样,没跟失业保险机构走过业务
作者: stephenzhou 时间: 2011-12-27 11:29
非常有用,多谢分享!
作者: 李如冰 时间: 2011-12-27 11:29
学习了
作者: LL李 时间: 2011-12-27 11:32
实际中很多公司很难做好很规范
作者: yayajia 时间: 2011-12-27 11:37
确实很用心,合情合理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12-27 11:37
这个比较规范
1 O5 p( c2 [$ d0 u0 K有利于找下家
作者: 天边的青草 时间: 2011-12-27 11:44
谢谢分享,不错!
作者: 少寒 时间: 2011-12-27 11:57
支持一下,跟我们现在用的差不多
作者: offshorehr 时间: 2011-12-27 11:59
上海是有规定格式的,姓名男女 自年月日进我单位工作9 O0 X: } M; N7 s; j5 E9 o5 Q* V
全日制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 v" h- h9 E, m" P1 y r q: Q7 d
该员工身份证户口地址区、县
6 F/ \! B* l, o S9 M* `街道、乡、镇路弄、村号3 Y: L/ l5 e! }7 {4 Q, }% H
室、队。) j# ]# W+ Y" B, _2 p; l9 i
该员工档案转出时间: 年月日;转移方式机要邮寄单位自送1 r/ O2 T" U6 h4 f* B L. H" D
请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 已交未交。: K1 |2 q& z' U" K( Y) M |0 t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n/ R, B4 R- S# K4 P# m
经办人: 单位(章)
" {. A1 p* ^ w联系电话:4 d6 Q6 e' r7 U
说明: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8 j/ F7 j* c2 O( f
2、本证明一式四联: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
+ }* h( T9 W4 N" i) s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9 b: A. F+ E9 k" n$ V0 L* W" E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监制) S- V% | D m
可以去12333下载 http://www.12333sh.gov.cn/200912 ... 109378837344029.pdf
( Q1 |! K' A. |1 P
作者: 门才1 时间: 2011-12-27 12:05
模版跟偶们的一样,但偶们的只是一式两份,木有给失业保险机构的
作者: phecda 时间: 2011-12-27 12:18
不错,学习了。
作者: tigerben 时间: 2011-12-27 12:24
非常不错,赞一个。
作者: Audy.zhang 时间: 2011-12-27 12:24
谢谢分享
作者: 温柔逝水 时间: 2011-12-27 12:29
我们对于员工要求的就开,不要求的就不开。而且开了的还没有做签字登记,今后还是按照法律规定正规一点操作吧,都开给他们,让离职员工心理也感觉品质一点。谢谢楼主提醒哦。
作者: 威哥1号 时间: 2011-12-27 12:30
差不多吧; t$ T7 o% ?$ R3 N) F; K& Q+ w7 j3 o
跟以前公司的格式基本一致!
作者: llq1228 时间: 2011-12-27 12:40
学习了
作者: 乌日娜 时间: 2011-12-27 12:44
学习了,谢谢!
作者: gxbgggly燕子 时间: 2011-12-27 12:52
我们除了以上内容还会备注该员工的在职期间工作表现等信息
作者: rosezr 时间: 2011-12-27 13:00
正是我需要了解,很及时!收藏了!
作者: ANNIE-LQH 时间: 2011-12-27 13:18
我们是按厦门的标准版本开具的,员工离职时办理的,如果是本地户籍,会相对复杂一些,需要失业证办理失业登记。
作者: Chiffon 时间: 2011-12-27 13:19
作者: zhanghaixia 时间: 2011-12-27 13:29
好资料,学习了,楼主辛苦。
作者: ~~#幽蓝#~~ 时间: 2011-12-27 13:30
学习学习
作者: 欧阳倩 时间: 2011-12-27 13:35
嘿嘿,谢谢分享,学习一下!
作者: 一家三口 时间: 2011-12-27 13:38
一般离职证明都不会写的这以详细……
作者: candyshy 时间: 2011-12-27 13:41
我们也有开过,但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服务年限,职位
作者: ssund 时间: 2011-12-27 13:42
学习了,谢谢
作者: SukeyChang 时间: 2011-12-27 13:54
学习一下先
作者: miha126 时间: 2011-12-27 13:57
最后一句话提醒人了“离职证明一定要有员工签收的证据保存,避免今后因劳动者否定用人单位已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律风险”
作者: 上善若水2010 时间: 2011-12-27 13:58
离职证明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公司经营管理不规范,建议还是不要开了吧,这个是劳动关系的铁证,员工凭借一纸证明是可以向仲裁主张所有在企业未合法享受到的权益的。
作者: 最爱QIQI 时间: 2011-12-27 14:01
很詳細,不錯。學習了,我們沒有這麼詳細的、
作者: 花开彼岸 时间: 2011-12-27 14:04
辛苦辛苦啦
作者: fanyehai 时间: 2011-12-27 14:08
很实用,收藏起来先!
作者: 秦汉唐 时间: 2011-12-27 14:10
法律实务文书,谢谢分享。
作者: bingmo99 时间: 2011-12-27 14:20
恩,不错,合法,合乎人情。有些公司的HR既不专业,对离职员工还很叼的样子,B4这种人。太没素养。
作者: zxjy784 时间: 2011-12-27 14:26
善于归纳,very good。thank you。
作者: 鹤舞九霄 时间: 2011-12-27 14:47
很好,很详细,以前还不知道离职证明还有这么多学问。
作者: georgejia 时间: 2011-12-27 15:01
好。值得借鉴。顶一个。但是给实习生的实习证明也参照这个吗,大家说说。
作者: hairainy 时间: 2011-12-27 15:22
收藏学习!备日后用。
作者: sh1985l 时间: 2011-12-27 15:29
本帖最后由 sh1985l 于 2011-12-27 15:29 编辑 5 z. K0 v s: y1 }8 Z1 e- ~
. F9 s( K8 D L( D$ ]! M
不错,我这边倒是没有一式三份,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作者: 豆豆胡 时间: 2011-12-27 15:41
嘿嘿,签收很重要。
作者: qinmu1986 时间: 2011-12-27 15:53
辛苦了!
作者: 进军专业 时间: 2011-12-27 16:07
学习了,非常简洁精练
作者: galait 时间: 2011-12-27 16:08
厦门地区政府有统一的样本。
作者: wh343766761 时间: 2011-12-27 16:36
我现在知道了要一式三份;4 |: n" N& R# r( Z$ z5 t
以前是一式两份;其他都做到了;
4 V0 a- N0 j1 Q9 k( H8 ~4 qQ总英明!Q总万岁
作者: 如烟如梦 时间: 2011-12-27 16:48
恩,学习了!辛苦楼主了!最近准备论文答辩所以很少来了
作者: andy01 时间: 2011-12-27 17:04
学习了!
作者: tony.yang 时间: 2011-12-27 17:05
总结的很好,学习了
作者: 白头熊 时间: 2011-12-27 18:15
作者不知是否是hr人事,写的很专业,有参考价值
作者: yanzi05272003 时间: 2011-12-27 20:13
非常感谢,尤其是签收证明,一定要留好。
作者: 落花之舞 时间: 2011-12-27 20:22
我们写的比较简单
作者: so_so 时间: 2011-12-27 20:37
学习了
作者: 颦儿 时间: 2011-12-27 20:53
非常专业了
作者: vicky憨憨 时间: 2011-12-27 21:27
还没有写过离职证明,保存起来啦
作者: 快乐的永远向前 时间: 2011-12-27 21:29
我们有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证明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关系,避免纠纷。
作者: 楼兰殉 时间: 2011-12-28 09:03
我们做的还是挺规范的,嘿嘿
作者: anjofei 时间: 2011-12-28 09:04
试用期离职的呢?是否也需要签订离职证明呢?
作者: goldrong 时间: 2011-12-28 09:33
认真看了,很好!只有更规范的操作这些法律文本,企业的风险才会逐渐降低和减少。
作者: lf2362011 时间: 2011-12-28 10:34
上述基本样式中:“现于××××年××月×日双方共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其中应该表明是哪方的意愿,否则可能影响员工的一些权力无法享受,如:失业金# ?. {- _% U0 s/ j$ a
. M. p1 X; w+ y! ]6 N* ]# P我感觉可以这样::“现于××××年××月×日因XX原因,公司/个人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作者: 就是爱挑食 时间: 2011-12-28 10:37
学习,,,,学习啊
作者: mickeymouse9 时间: 2011-12-28 11:08
嗯,很有用,终于懂了,以前不是太清楚的,谢谢楼主
作者: 嫣然-余 时间: 2011-12-28 11:55
谢谢分享!你们太好了,感动啊...在网上只能查到一个模板,还不知道可以可以借用!现在我可以自己设置了,
作者: liwang1 时间: 2011-12-28 12:23
双方共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z这里面怎么补充呢
作者: 平安一路行 时间: 2011-12-28 13:03
总结的很仔细。
作者: 榆杨 时间: 2011-12-28 13:39
一定要学习 啊,
作者: nicoale 时间: 2011-12-28 14:03
谢谢分享
作者: 南洋电器 时间: 2011-12-28 14:22
学习了。
作者: Fany-cheng 时间: 2011-12-28 15:22
谢谢分享
作者: 遥月月 时间: 2011-12-28 16:43
这个不错
作者: 摇曳的风 时间: 2011-12-28 16:51
学习了,我们原来的比较简单,以后就按照这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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