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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蒋王子彤 于 2012-1-12 12:32 编辑 4 L# G8 r( C& p9 L
& k& E5 g6 r! C8 ~
员工旷工12天,年终测评末位,公司可以用这两个理由除名吗?+ |8 F$ f# ^' Q. @$ d; y
具体是这样的,那个员工因工作原因涉及工程方面的工作,一直拖延没有处理,并涉及经济问题,从元旦节后就没有上班,期间人力资源部一直和他联系他都在拖延时间,今天联系说明天回公司,结果一直未回公司,现在领导要求将他除名,末位淘汰肯定不能是除名的理由,人力资源部怎么处理呢,如果他继续还是不来,我们是不是应该以书面形式限期回公司上班,否则按员工守则相关规定处理。
5 T7 S0 B7 H. N& Z/ {) A可是我现在的问题的,我人力资源部的领导说书面形式太理论(这个部长不是专业出生),没有必要,他自己知道自己的问题,不会给公司惹麻烦。说我太理论话。纠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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