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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也遇到类似的问题,公司未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导致员工生育保险未能缴足10个月,因此员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我们公司是按照社保的生育津贴计算方法补给员工的:上一年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生育津贴。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就按照社保核算方法:产前检查费用(孕期>24周)1000元,分娩费用(三甲医院,顺产)2600元。其余的营养费等费用,跟员工协商后,适当的补贴了一些。
也不知道我们公司这样的做法对不对。楼主2月发的贴,现在应该也有处理办法了吧,有空分享一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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