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酬本公司员工一年来的辛勤,特制定年终奖金发放细则。
第二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年终奖金的发放核计,悉依本细则办理。
第三条 员工于当年10月1日(含)以前转正者,均予办理:其计算方式自转正之日起 计算日期,并照下表规定核计:
员工年终奖金核定表
第四条 于当年度年终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加发奖金:〖JP 〗
1记大功1次,加发相当30天薪金的奖金;
2记小功1次,加发相当10天薪金的奖金;
3嘉奖1次,加发相当3天薪金的奖金;
4表扬1次,加发相当1天薪金的奖金。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减发奖金:
1记大过1次,扣减相当30天薪金的奖金;
2记小过1次,扣减相当10天薪金的奖金;
3申诫1次,扣减相当3天薪金的奖金;
4警告1次,扣减相当1天薪金的奖金;
5旷(工)职者照天数计,每旷1天扣减奖金2天,不足1天者照1天计;
6年度内请事病假(合并计算)达15天者扣减奖金15天,达30天者扣减奖金30天;
7迟到早退(合并计算)每满3次,扣减奖金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