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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行业拒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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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8 14:49: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69iuheh 于 2012-3-8 15:09 编辑
& Q" ]. d( p- M- ]$ Q5 T5 e$ X6 i, ]2 e
       在很多行业都流行人力资源把控的黑名单,就是在行业内常跳槽、投诉仲裁,表现不好的员工,不是把工作放在第一,而是专挑事端,行业内通报,打入黑名单,倡议行业内其他企业小心防范,拒录用,避免遭到损失。行业内通用拒录,这样合法、合规吗?有否剥夺就业权?3 O7 f* m2 n) O- L* z* S0 y3 \; k
      你作为HR,是否支持!, _/ |0 \5 r5 e: k.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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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3-8 15:13:01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情好像不能用法律来讲,更像是个道德问题,如果这算歧视,或者剥夺就业权,那我想那些招聘条件上写着2年以上经验这样条件的招聘,也算歧视,歧视没经验和1年经验的。! g# S" c  d4 E4 W' C( {, \
最核心的就是,人总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像《无间道》里说的,出来混,迟早要还的。9 Y, e1 m: V$ _
换句话说,是你自己做了些别人不能容忍的事,自己把自己的正常就业权剥夺了,与他人无关。
目标:每天学会做一件事情,每周掌握一种工具,每个月提高一种技能,每半年掌握一个模块,每年提升一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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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5:14:32 |只看该作者
当然是违法的,侵犯他人就业权。如果这样可以的话,那么公安部门是不是就可以在自己的网站上将小偷全部公布出来,包括姓名、照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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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3-8 15:30:18 |只看该作者
搭建黑名单,问题是怎么使用。如果你要是影响到别人了,明目张胆了,那不好。在圈子内交流,还是可以的。
1 G3 o' }, s$ L7 Y/ u6 g2 d! f一句套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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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5:39:20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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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21:27:38 |只看该作者
不太支持公布,这样确实剥夺了他人的就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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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09:34:42 |只看该作者
不太支持,但是有些确实很性质很恶劣的,比如在论坛中案例里的某人自己打印了辞职单,后又去告公司的那类人,还有某些专门以告公司为生的某些人建议写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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