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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y, 我最初是同意现在他们所说的观点,但现在更赞成你的观点。记得过去和您讨论过我认为可以由X-M的因果关系与M-Y的因果关系推出X-M-Y的因果关系,但必须要满足两个重要的前提,即,X是M的充分条件,M是Y的充分条件。而事实上现在很多学者的做法是极少有人去讨论这个前提,而我们的理论似乎也没有严谨到可以推出这样的前提。所以这样做就变得很危险了,可能推导出很多虚假的知识。所以我更倾向于保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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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9 { d& @, C/ S. H不过我一直没有解决的疑问是,传统学科里,理论中的因果关系都需要界定原因是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但我们现在的理论发展中似乎用概率掩盖了这个问题。大家在理论中也不再提每一个原因的角色。提出X可能会影响Y,然后满足于知道X和Y有50%的可能有关系。觉得这样的方式好像很难发展出精确的理论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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