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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安安的爸爸 于 2012-6-2 11:14 编辑
很奇怪,作为律师执业10多年来,我很少办理刑事案件,好象只办过一件,或许是对办理刑案的抵触,因为律师办理刑案,对比民事案件,风险还是挺大的,一不留心就是踩雷区。
又有点意外的,今年居然代理了两件刑案,当然,都属于义工性质的,纯粹是学雷锋,郁闷死我了,呵呵。因为都是哥们找过来的,撇不开的情面啊。
一件刑案是一哥们和女朋友晚上出去吃饭,哥们喝了一小枝二锅头,起因是不打算开车,让女朋友开车回家的了,但阴差阳错的,女朋友居然胃疼的厉害,说开不了车,于是,也抿了一小口白酒,或许是想暖暖胃吧。饭毕,女朋友胆子小,因为喝了一口酒了,加上身体不舒服,就不愿意开车了。哥们就想,反正饭店离家也很近,不到2公里,开车应该没问题吧。后来这行为被我批判为胆肥、不聪明的做法。
安妈是告诫过我的,喝酒了绝对不允许开车,宁愿打车回家。安妈就是我的领导,所以,领导的指示我是一定要坚决执行的,因此,虽然偶尔有喝酒的行为,但一贯的做法是把车给扔了,打车回家。这哥们居然敢违反我领导的指示,我嘲笑他,你这不是胆肥是什么?
哥们酒量很好,毕竟是经常泡吧唱K的常客,所以,他觉得喝了一点酒了,对开车木有影响。我又嘲笑他,敌情不明呢,你开啥车啊?还告诉他,年初参加某单位的年会,同桌有一个深圳电视台儿童频道《饭没了秀》的导演(该档节目在深圳还算是挺热门的),基于拉拉关系,将来有可能让安安上去露脸的考虑,那晚我跟她碰了一次杯,就喝了一小口红酒。我酒量天生地浅,过往的经历是逢喝必醉,其实喝得并不多,多数是一枝啤酒。因此,那天散场后,我还是担心被吹出有酒气来,其实,就是一小口红酒啊,估计不到0.3毫升,至于吗?但是,我胆子太瘦了,内心还是忐忑不安。所以,出门后首先去便利店买了2枝矿泉水,使劲地漱口,先让嘴里没酒气。完了又给交警的熟人打电话,问今天晚上是否查车,获知警察同志也休息的情况下,我才放心地开车回家。
该哥们开上车后,没多久,然后就转弯就了另一个路口,就被警察拦到了,按他说法是不到1公里。据说,普通人在遇到一些突发事件的时候,应对起来总是不会完美的。因此,哥们的处理就存在着一些问题,他不愿意对着测试管吹气,当时的想法就是打死了都不吹,拖上一段时间,估计酒精挥发了,那可能酒精含量会降低一些。其实,他当时不知道,他的想法是错误的。因此,他被强制拉到醉架处置中心,一抽血,酒精含量是83.5,超过了醉驾80的高压线,然后就被办理刑拘,送去看守所了,涉嫌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
该哥们在被刑拘的第五天被取保出来了,说是女朋友花了3万元找人帮忙的。这里需要普法一下了,因为很多人不知道这些事情,因此,亲朋好友一旦因醉架被刑拘之后,就很担心着急了,内心的想法就是他在看守所里面遭罪了,想找关系把人捞出来,也就是法律上说的取保候审,这捞人嘛,总要出成本的,于是,少花钱的,也花个3-5万,花多的,那就是6位数了。其实,这完全没必要,当然,如果在没刑拘之前,找对门路的话,那是可以把这样的事情给抹掉。刑拘了,再花钱找门路,那就完全没必要了,因为,这几乎不可能抹掉了,顶多只能办理取保候审的事情。而这种情况下花钱办理取保候审,完全是花冤枉钱。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对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因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规定,只能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肯定不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故不能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加上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比较清楚,都属于流水线作业了,因此,一般在3—7天以内,案件一定转给检察院或法院,这时,检察院或法院会主动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的。所以,花钱找人办取保候审完全没有必要。
哥们出来之后,就来找我了,想我帮他办理后续的事情。熟人嘛,碍于面子问题,加上案情的确超级简单,也不好提什么钱的事情了,于是,也就做一回白求恩了。
哥们出来后没多久,案件开庭了,开庭很简单,好象没用3分钟就开完了。之后就是不能说的一些过程了,然后过了一星期,案件宣判了,根据他的酒精含量,被判危险驾驶罪成立,判处拘役一个月,缓期执行两个月。应该说,这个结果是能争取到的最轻的一类了。
这起刑案就落下帷幕了,其实,这个案件没有什么可以值得说的地方,虽然可能会有一些律师把这样的案例作为成功案例来吹嘘或宣传,毕竟,判处的刑罚是法定刑里最低的一档了。我这里想跟大家简单说说这个哥们进入看守所的5天4夜,哈哈,也让大家了解一下陌生的、不为公众所了解的看守所。
哥们进去看守所的时候,内心是很恐惧的,因为,在他印象里,这里被关的都是坏人,什么抢劫的、盗窃的、强奸的、故意伤害的之类的。刚进去的第一天,仓头就问他:犯了什么事情?答:醉酒开车。仓里面都知道,犯这些事情的人,很快会出去的,等仓里的兄弟出去了,还可以往外带点口讯什么的,因此,一般不会为难这些人。但是,处境肯定是没那么好的了,说是一个仓,有一大大的床铺,睡觉是这么安排的:老大睡在最边,老大睡的铺位,铺有厚厚的几层被子,就跟席梦思床垫一样,老大是有被子盖的;在离老大大概50公分的地方,是老二的铺位,铺的被子要薄一些,离老二30公分的地方,是老三的位置,被铺又薄一些,然后是老四,离老三大概10公分。这四个在仓里属于特权阶级,就是可以不用干活的,小便不用蹲着尿的,吃的优先。当然,要享受到这些,据说是要花钱孝敬的,大概每月二、三千吧,而且,还要认识人才能把钱孝敬出去。其他人属于普通阶层,也就是不用花钱或花不出钱的,这里面也要区分对待,比如:有打招呼的,会关照一些。普通阶层的床就是床,没有床铺一说,普通阶层的睡觉姿势是这样子的:就跟沙丁鱼的罐头一样,A的头在一边,脚在另一边,紧紧地挨着B,B是倒过来的,头在A的脚边,脚在A的头边,然后B紧靠着C,C又倒过来,以此类推……,据说,人多的时候,床上挤不下了,还有些人犯是要睡在地上的。当然,应该说这里面盗亦有道的,比如说,大家最不愿意干的洗厕所的活,老大是分配给一个强奸犯干的,因为,仓里的人全部都看不起犯强奸事的人。
好象讲上面这些没什么意思,还是讲点趣事吧!
趣事一: 第二天,仓里的老三刑满出去了,老三是文书,管仓里进来的人犯的资料登记的,因此,管教来仓里要找一个新的文书。 管教:你们这里有谁是大专以上学历的? 只见举起了一只手,是哥们,他回答:我是大学学历。 仓头赶紧出声示意:哎,他不行,他是醉驾的。意思是,他没几天就要出去了,选他做文书,没几天就要再重新选过了。 管教:你们这里谁是中专学历的? 又举起一只手。 仓头又赶紧出声:他不行,他是在江苏犯事。意思是:异地被抓的,当地的公安机关,没几天会过来把人给提回当地去,因此,他也不合适。 管教:高中学历呢? 这回,还是只举起了一只手。 仓头又示意:还是不行,他没钱。意思是:他孝敬不了,而做文书属于特权阶级了。 管教:初中学历的举一下手。 这次,总算举起了 3只手。
管教就从这里面对比了谁的字写得最漂亮,然后,管教就选了一个花钱最多的人。 哥们事后跟我说,多可悲啊,你想过没有,30多个人,只有6个人是初中以上文化。我汗一个。
趣事二: 仓里聊天。 哥们问某犯人甲:你是因为什么事情进来的啊?甲就是高中学历那个。 甲答:我看别人用苹果手机,挺羡慕的,我就想要部苹果,所以偷了苹果手机。 旁边的乙告诉哥们:他一共6次偷了6部苹果手机,第6次被抓的。 哥们“嘶”的一声,吸了一口凉气:我日,你想要部苹果手机,你干嘛偷6部啊。 甲:偷了6部,都是山寨的。 哥们“扑通”一声,倒下:我日,你这运气也太牛叉了吧。
哥们问某乙:你又是犯了什么事情啊? 乙:抢劫。 甲报复式补充:他在同一个地方,一共抢劫了3次,最后一次被埋伏的警察给抓了。 哥们震惊:我靠,看不出你还是个高人啊,跟警察玩心理战术,让警察觉得,这里已经被抢2次了,估计嫌犯不会再到这里抢劫的了,谁知道警察死心眼,还在这里伏点,这就把你抓住了,这不是你的问题啊,不是你不够狡猾,而是警察太笨了,结果笨警察就抓到聪明的劫犯了。 乙面无表情地回答:我不认识别的地方,我就知道这个点。所以,我只会在这里抢劫。 哥们“扑通”一声,又倒下:苍天啊,原来不是你太聪明了,是我聪明过头了。
哥们问某丙:你是哪里人啊? 丙口齿不清:广西的。 哥们:什么原因进来啊? 丙还是口齿不清,加上浓重的口音:卖淫。 哥们一看丙长得挺龌龊委琐的,个子还挺小,瘦瘦黑黑的:你大爷,就你这样的卖淫卖得出去吗? 旁边的丁赶紧告诉:强迫妇女卖淫。 哥们恍然大悟:哦,这还对了,我说要是你卖淫的,你不早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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