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3586|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律师谈劳动法:招收童工的后果

[复制链接]

29

主题

13

听众

3467

积分

特约律师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12-4-11
最后登录
2013-9-12
积分
3467
精华
0
主题
29
帖子
4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22 10:03: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文版权属夏燕峰律师所有
转载请注明:
中人网论坛-夏燕峰律师-(链接地址:http://community.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75156)
律师谈劳动法:招收童工的后果
【案例】
     TH公司为一家电器制造工厂,其在2008年10月招收一批工人。肖某初中毕业后前来应聘。在面试过程中,TH 公司人事明知肖某未满16周岁,但考虑到公司人手紧张,而允许肖某进入公司工作。为避免麻烦,TH 公司要求肖某在招工登记表上年龄为18周岁。
TH公司与肖某签署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肖某的工资为1500元,公司包吃包住。
2009年2月份,肖某在工作中不慎摔伤,导致手臂骨折。其共支付了2万多的医疗费。伤愈后,其要求TH公司支付医疗费并补发工资。但TH 公司拒绝了肖某的要求,并声称公司已经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肖某不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以及补发工资。
【律师分析】
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非法雇佣童工,侵害童工合法权益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并且《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由此可知,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是违法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本案中,TH公司明知肖某未满十六周岁,而与肖某签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构成了非法招用童工。TH公司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因此,TH公司与肖某签署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强制性规定的,是无效的。
【法条】
《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HR应对】
1、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行为能力,用人单位不能与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
~~~~~~~~~~~~~~~~~~~~~~~~~~~~~~~~~~~~~~~~~~~~~~~~~~~~~~~~~~~~~~~~~~~~~
律师简介: 夏燕峰律师,复旦大学硕士,上海银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擅长公司法、知识产权、合同法、债务重组、融资租赁、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人身伤害以及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   
- N) Q+ g9 }+ `6 W" Y; U7 @, |, d
/ j- v3 M& [; k/ \1 H& I

2 U2 j" \/ y6 I7 F 该贴已经同步到 夏燕峰律师的微博

90

主题

14

听众

4574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71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12-7-27
最后登录
2014-10-29
积分
4574
精华
0
主题
90
帖子
491
沙发
发表于 2012-8-22 12:32:21 |只看该作者
那医疗费以及补发工资还有没有呢?
4 P) @) ^5 Z: W3 y* u
有你,生活会更加美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9

听众

4646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18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0-11-15
最后登录
2013-7-16
积分
4646
精华
0
主题
5
帖子
960
板凳
发表于 2012-8-22 13:48:57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4

听众

280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注册时间
2010-1-5
最后登录
2013-10-28
积分
280
精华
0
主题
5
帖子
57
地板
发表于 2013-10-7 12:43:47 |只看该作者
结果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主题

7

听众

6570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08-3-12
最后登录
2017-2-27
积分
6570
精华
1
主题
8
帖子
673
5
发表于 2013-10-31 09:37:16 |只看该作者
1、遭遇劳动部门严格监察;* Q" @) C! V. [0 ]
2、补发工资和医疗费用;. z4 ~' l0 x5 I# e1 ]
3、损害企业声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