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公司收集到的证据是可以用的,这个员工确实是有主观恶意行为., m; ~$ C2 y( Y9 W
公司这方面也要有个教训:1.像社保,劳动合同等,这些不是员工本人说放弃就可以放弃的,一定要规定办理,2.入职时的的离职证明,背景调查,也要慢慢建立起来,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万一出现一例,就够HR和公司忙的了.
公司是做背景调查的,但是对营业员不做背景调查,现在还做不到这么细。我现在是因为要走法律程序了,委托律师查到的所有工作记录,否则公司是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能查出这么多公司的工作经历。再说营业员的流动率本身就比较高。她不停的换工作,就是找有没有象我们这样的公司,如果我们真的没有给劳动合同我们认罚,但是给了不签,利用公司人员交接以及春节的时间段,因此公司觉得很受伤。希望同行吸取我们的教训,只要进人无论工作多久,无论她的工作地点离公司有多远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再工作,因为人不都是善良的,还有人以这个为赚钱的手段!0 o4 z4 Q2 j$ I w# p8 j1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