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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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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胜任自身工作以外的工作,被要求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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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16:31:51 |只看该作者
楼主,也太单纯了!说让你辞,你就辞了!  呵呵... 不过,也好,这样的公司,早走早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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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10:30:08 |只看该作者
借鉴各位意见,最后自己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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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qy 中人网电话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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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16:02:15 |只看该作者
1、首先,公司这样的行径是可耻的。
+ x* x! Z0 B3 G  f0 e2、其次楼主法律意识有待加强,可以光明正大的拒绝公司的要求。其实就算是公司辞退你了,对你今后不会有很大影响的。去下家面试,实话实说即可,相信大部分面试的HR都会体谅。楼主既然已经兼任了人事行政和销售,又还被要求去兼任出纳,很难想象什么样的公司会提这样的要求。
7 Y# Z7 G: t# {" L3 r- H3、既然楼主已经提交了辞职信,建议楼主收拾心情,努力寻找下家。  Y$ q+ G' ]1 B4 U+ C" B: d! {
祝楼主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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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中人社区群英谱勋章 伯乐 最佳辩手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勤劳的小蜜蜂 原创先锋 精华大师 2011年人气版主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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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16:18:16 |只看该作者
多学习一样技术也不错哦,还可以加工资。应该坚持。不过既然要离职,祝你找到更好的工作。
我信奉一句话:宁可千日无机会,不可一日无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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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0 08:45:25 |只看该作者
没有一家公司在员工签订合同的同时写明岗位说明书的,最后的责任还是在人事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伯乐亦常在.专注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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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0 09:25:34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公司能给我这样一个实践和学习的机会,我会非常高兴,要知道,你所学到的知识,是任何人也拿不走的。4 R" ?' ?6 L: w/ x' @7 z9 \, }
这位同行,以后再工作时一定要注意了,这次就这样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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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0 09:25:45 |只看该作者
不交都交了,不要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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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0 09:38:40 |只看该作者
看到大家讨论的热火朝天,也忍不住想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 ]$ v$ I/ \- t+ t0 o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若干这种类型的离职状况。首先我挺一下demo,这家公司的确不值得你去给他卖命。而我又不得不说一下你的离职方式,的确值得商榷。对于这种非常不负责任的公司完全可以置之不理,让他辞退你。我相信下家公司没有几个会关注这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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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0 13:19:11 |只看该作者
失去了一个学习的机会,这对基层岗位,一个学习实践的机会,比加一些工资对自己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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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1 15:37:50 |只看该作者
首先公司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可以不接受.再者这类的辞退他也站不住角,如果要辞退你你就要求把辞退的原因写明白.1 R) ]" ~8 f& C; G9 j. D6 W- I! o* x
你这种情况不在公司可以辞退一个人的范围,为了让企业学会守法,你也不能自己写辞职书.; H6 C! p) g0 j  q! q( X* }
另外你有没有签<岗位职责说明书>之类的东西,本身不是你的工作,你可以不去做.
( X+ l; E2 k: Z5 f公司要你做也得得到你的同意和认可,还得给你培训.
( g3 @! A. l+ ^4 l: ?, k+ [如果公司要你走,你自己又想走,那就同公司表明态度,协商离开.% r7 @# h% y; z3 a  M/ X
应该给你的补偿,你一定要去拿到.
7 _& x" W3 v/ N1 F首先就是不要写辞职书,如果公司一定要你写,你可以所在地的劳动站的人介入.

点评

demo.  哎,对这一块了解的太少了,现在才醒悟过来,今天已经正式离职了,以后要学会拿法律保护自己。谢谢·  发表于 2012-11-1 08: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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