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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企业不裁员可少缴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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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14:43: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修订后的失业保险条例即将出台,非深户劳务工也首次纳入失业保险范围,深圳还拟在全国首次设立浮动费率,不裁员或裁员少的企业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可下浮,而企业和员工个人均要缴纳失业保险费。深圳市社保局前日公布这一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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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9 P; @) d( N4 G深圳目前实行的失业保险条例,只有深户员工才能享受,失业并办理失业登记的深户员工可领取失业救济金,最高不超过2年。对于具有本市户籍,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医保费,参加住院医疗保险。而即将出台的修改后的失业保险条例,外来劳务工也纳入覆盖范围,约有600万非户籍劳务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纳入失业保险之后,失业的非深户劳务工也可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由失业保险金代缴医保等相关待遇。& y+ [& n/ \( O, V, I; w/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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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保局前日透露,修订后的失业保险条例,用人单位按照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的2%为每个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员工按照市上年度最低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按照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500元计算,企业为每名员工应缴纳30元,员工个人要缴纳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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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还将在全国首设浮动费率,根据用人单位的失业保险收支率、辞退员工比例、就业安置率等因素浮动缴费费率,如果企业少裁员或者没有裁员的,不会导致员工失业,那么下年在一定的幅度范围内,下浮该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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