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24-9-5
- 注册时间
- 2002-4-27
- 威望
- 578
- 金钱
- 17980
- 贡献
- 2881
- 阅读权限
- 255
- 积分
- 21439
- 日志
- 0
- 记录
- 2
- 帖子
- 1648
- 主题
- 19
- 精华
- 0
- 好友
- 39
签到天数: 727 天 [LV.9]以坛为家II - 注册时间
- 2002-4-27
- 最后登录
- 2024-9-5
- 积分
- 21439
- 精华
- 0
- 主题
- 19
- 帖子
- 1648
|
. Z' x3 R C9 E% |& x 为方便员工贷款买房,公司为离职员工开具虚假收入证明,却不想遭员工反诉。昨天记者获悉,虽经海淀法院查实没有支持员工的诉讼请求,但公司也从中吸取不少教训。
9 Q) j1 V0 s+ G: i( i
1 y; c1 }, \: _" G$ F( X B" E6 @ 小刘曾是张先生开办的商业咨询公司的一名员工,月薪3000元,没有劳动合同。2010年1月,小刘辞职,离开公司前,他希望公司为他出具一份月收入2万元的证明以便他办理贷款买房。张先生觉得不会有什么风险,便嘱咐会计给开了证明。
! e5 f0 _: D7 H( w1 \
& R( P" f- N8 S; O2 ` 张先生想不到的是,2011年年初,公司接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传票,原来是小刘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09年2月至2010年1月的双倍工资24万元。为此,双方打起了官司。4 z% q( o( `1 _7 Y. j1 h s0 y
$ m& P! ^* p- h( F: J# K
海淀法院认为,银行的收入证明中虽写明小刘每月工资2万元,但其中也写明小刘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小刘却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二倍工资,因此相互矛盾,所以法院没有认定收入证明的证明力。但因公司没有与小刘签劳动合同,所以法院判决公司向小刘支付任职期间的二倍工资共计3万余元。
' j# v3 n6 ]$ v8 Y$ S& F% Q
+ x" T2 Y% R! I 法官提示
, s; N( y! S- ?' u6 |. k+ _, a5 L+ f6 f5 l; V/ P _
收入证明应与实际相符
" ~8 `9 O, J# H8 e7 p# B$ w8 O* K
% A5 V) f1 S ?( Z 法官表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张先生的公司应该与小刘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张先生对法律规定的疏忽。而本案的关键在于张先生的公司为小刘出具了月收入2万元的收入证明。如果不是收入证明的内容与小刘的主张相互矛盾,公司就可能会被判决向小刘支付更多的二倍工资。公司经营者应该注意到收入证明的性质,严格如实开具收入证明。 7 J- f, r2 `( 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