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楼主: fengcn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复制链接]

0

主题

4

听众

206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注册时间
2004-1-30
最后登录
2012-11-22
积分
206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9
11
发表于 2012-11-15 15:26:19 |只看该作者
1、从成本角度,属于本末倒置的做法。明显多花费了人力成本,原因楼上几位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 [: ]/ K" R' P% F7 J2、从风险角度,该做法完全没有规避风险的含义。因为你即使每个合同期都支付了经济赔偿金,视为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赔偿金仅限于解除合同的补偿,与其他违规无关。即使你在协议中有约定一并解决,但将来员工如要反悔追究的话,只要在追诉期内的都可以找相关机构上诉。协议会被认定为无效协议。
! V6 b0 r5 t* M" k) j% Q其次,如果公司是想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的话,这种方式有恶意之嫌,一旦发生员工反悔是不会被被法律认可支持的。3、从员工关系和企业文化来看,这种方法对稳定员工士气没有好处。7 S+ i  h: K1 f3 a: c$ l1 p
此方法不可取!- Q4 Y" c2 T6 K/ e" M: 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6

听众

1413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47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12-6-7
最后登录
2013-11-6
积分
1413
精华
0
主题
12
帖子
174
12
发表于 2012-11-15 16:10:13 |只看该作者
同意2楼的说法。9 D* h. _# W/ ]9 ~- D% }- e# Z
2 [6 l! Y+ `2 v2 u7 B1 p  G4 @
并且,我相信员工即使到期续签也拿到经济补偿金了,也不会觉得感激的!因为,那个是“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把他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奖励”那倒是不错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4

听众

3461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54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08-12-2
最后登录
2016-5-3
积分
3461
精华
0
主题
12
帖子
114
13
发表于 2012-11-15 16:55:5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菜鸟新人 发表于 2012-11-15 16:10
$ F2 C$ y9 P" {: ?同意2楼的说法。
' B, c! v% [$ {* {; g8 H1 S- G1 b, W1 ^
并且,我相信员工即使到期续签也拿到经济补偿金了,也不会觉得感激的!因为,那个是“经 ...

7 E$ f$ |: B. R3 ]% b这个倒是个好办法,你是否有处理过这样的相似案例?能说下具体的做法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avy 中人网电话实名   

20

主题

4

听众

6839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51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08-5-29
最后登录
2014-5-9
积分
6839
精华
0
主题
20
帖子
465
14
发表于 2012-11-15 17:29:52 |只看该作者
fengcn 发表于 2012-11-15 09:12
  R8 P# S, d4 g7 t, k: a" y是有特殊的考量,这样做的话是否需要员工先办理离职手续再办理入职手续??? ...
: S2 u; _2 V1 {" x8 r
这样做,是防止员工在续签合同的合同期中,公司想炒人,成本会比较低?4 ^, O2 N+ x( |& \2 O2 l
一般支付补偿金都是针对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续签,或者是公司名的改变啊。如果你现在这样支持补偿金,到时官方不认可这种做法,那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 _; ?1 v8 ]
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局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

听众

2万

积分

进士出身

Rank: 24Rank: 24Rank: 24

签到天数: 728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04-9-7
最后登录
2018-3-24
积分
22860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797
15
发表于 2012-11-16 07:57:01 |只看该作者
fengcn 发表于 2012-11-15 09:12
/ t: a2 F7 l, `5 J& L5 ~, d% E是有特殊的考量,这样做的话是否需要员工先办理离职手续再办理入职手续??? ...
" X7 a7 E6 V7 C0 l) T" O% Y
特殊考量应该也只是个别岗位,不能是全部岗位吧?
  j/ }, A- n5 t& T8 O& u. ^应该要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中间还应该有体现中断,不然下一份合同还是连续算哦

点评

红袖残香  办了解除手续,只要给了补偿,法律上会认定你这个是恶意规避,要判的话工龄还是会连续算的  发表于 2012-11-16 10:14  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

主题

31

听众

3万

积分

榜眼

Rank: 29Rank: 29Rank: 29Rank: 29Rank: 29

签到天数: 326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09-10-10
最后登录
2016-6-6
积分
34945
精华
0
主题
23
帖子
2453
16
发表于 2012-11-16 09:38:42 |只看该作者
以前在顾问公司呆的时候,确实用客户这么操作,但个人认为这个对公司没什么帮助,钱花了,下面未必明白你的心意,未必会领情,甚至还有花掉了本不该花的钱的风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4

听众

3461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54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08-12-2
最后登录
2016-5-3
积分
3461
精华
0
主题
12
帖子
114
17
发表于 2012-11-16 09:39:5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favy 发表于 2012-11-15 17:29 2 Z% |' ^  C+ R, L6 g6 A5 r
这样做,是防止员工在续签合同的合同期中,公司想炒人,成本会比较低?
# v' ~9 E8 @+ V0 ]5 T3 Y2 _一般支付补偿金都是针对劳动合同 ...

6 `  ]5 ~1 H4 T  S9 g我已经去劳动局的法制科问过了,她说可以这样操作,但是要在协议上面注明是劳动者提出来的。但是这份协议之前没弄过,不知道应该怎么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5

主题

62

听众

4万

积分

版主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64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12-5-22
最后登录
2020-1-15
积分
49784
精华
2
主题
55
帖子
1811

2012中人社区群英谱勋章

18
发表于 2012-11-16 10:06:45 |只看该作者
经济补偿金还有这样子给的?搞不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

听众

280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12-9-3
最后登录
2014-5-17
积分
280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79
19
发表于 2012-11-16 11:28:28 |只看该作者
同意2、11楼的说法。没有必要这样做,原因上面各楼说的很清楚了,员工不会感激的,反而会起到反作用。这个里面,你们公司是不是有工龄工资,而且幅度比较大?每签约一次,工龄都会重置为零?如果是这样,那需要调整了。这都是猜测。楼主你没说清楚,所以不知你公司到底是规避那些风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4

听众

3461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54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08-12-2
最后登录
2016-5-3
积分
3461
精华
0
主题
12
帖子
114
20
发表于 2012-11-16 13:21:4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cloudy781 发表于 2012-11-16 11:28
7 g: p" _  Q; F同意2、11楼的说法。没有必要这样做,原因上面各楼说的很清楚了,员工不会感激的,反而会起到反作用。这个 ...
; K* ?# y0 V0 X, C4 w4 C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六个月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因劳动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 w) d* O* b$ o5 S
    依据前款规定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时,应当扣除已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y6 u# X, |! ]2 T5 o
依照此条条例,如果员工反悔的话,我公司这样的做法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