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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2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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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2年10月19日入职现在的公司,当时说的试用期是3个月,现在已经3个多月了,公司还没给转正,人事经理要求合同只填基本信息、空着合同期限和工资不要写,他说只是为了避税,交了上去,到现在还没发给我们,试用期间也没有购买社保或其他保险。我有理由要求按期转正吗?今天已经2013年2月1日了。转正申请已于2013年1月18日提交到人事经理处,一直没有给回应,我今天问了我是已经转正了吗?才知道原来并未给我转正。我跟人事经理提出: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没得延期,任何延期方式都是……。3个月已到,应该给予转正的。他的回答是:是的。但是约定试用期是指劳动者第二次入职时不能约定试用期,只有一次试用期。
. R) s, \, k1 v6 e" J h, t- S我不太了解他的意思,,请问我该怎么办?
$ H, j$ W5 L8 A( O/ _! M, C( n盼求各位支招!先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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