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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unning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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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副总不签合同,然后自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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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20:32:06 |只看该作者
法人变化要从新签订劳动合同的。
1.你要确定他从A公司离开到你们公司的时候有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若是递交了辞呈,出于离职状态,原先的合同已经没有了法律效力;
2.若是在A公司没有办理离职,原先的合同还是有效的,只是一个延迟办理的问题,最多怪你一个工作失职;
3.若他从你公司离职,后来再找到你公司讨要赔偿金的问题,那他就是故意“骗钱了”,要调节或是诉诸法律手段了。
做好充分的准备即便不能让你成为天才,至少也会使你看上去像是个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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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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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20:40:21 |只看该作者
哎,HR真难做,个人觉得应该提前写邮件进行督促,最起码有个证据材料,口头的就难办了。同时要将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最笨的方法往往是最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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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22:17:29 |只看该作者
家人们很强大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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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6 00:43:51 |只看该作者
真是的,当时就应该把合同寄到他家里。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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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6 06:10:54 |只看该作者
1、取原公司签订合同的证据
2、未解除合同的人员不得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很想与大家交流一些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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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6 08:09:00 |只看该作者
问题不大,可以说是委派到子公司工作,补个调动手续即可,只要不降薪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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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6 08:28:22 |只看该作者
学习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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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6 08:47:08 |只看该作者
1、查一下原来在A公司的合同是不是还没解除,如果没解除,在仲裁的时候还有可能解释
2、如果已经解除了,只能希望他不追究这件事了。如果他以未签合同为由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公司非常不利,因为及时员工不签合同,公司应该在员工刚入职的1个月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公司一样要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你在他入职1个月内向领导反应了这件事,你的责任会很小,否则一旦对方仲裁你的压力会很大。
3、如果仲裁,可以考虑从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方面入手,如果不被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不存在超过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4、把入职手续这块的风险用制度规范一下,避免以后出现类似的事情。
中人网论坛管理团队--绩效管理板块实习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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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6 11:13:06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原合同解除没有,离职手续办理完结与否很关键,如果未办完离职,合同相当于还在延续。若离职手续已经办完,则可以先沟通,确实不行可以将签合同通知及劳动合同文本寄快递到本人家中,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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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6 16:16:03 |只看该作者
hottwyoming 发表于 2013-2-24 18:41
你要是能够提出证据是他不签合同,过错在他,那么就不会赔偿了

根据上海的司法实践,双倍工资罚则适用应兼顾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应当遵守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倍工资处罚的是用人单位恶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从最初对有无书面合同的形式进行审查,逐渐发展到合同未签订原因的实质审查。因此,在具体争议的司法审查中,主要审查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具体原因。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尽到诚信义务,比如用人单位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意向,已经向劳动者提交了纸质或电子的合同文本,发送了磋商合同内容的邮件信函,进行了签订的公示等,但因为劳动者拒绝签订或客观情况难以签订、续签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不属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外无形,内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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