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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way_jj 发表于 2013-2-26 15:16
请问员工事假的话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还是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为基数扣除事假期间的工 ...
各地工资支付规定、办法中规定的不同,原则上是可以不支付工资的,企业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进行约定事假是否支付工资,及支付的标准。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因事假未提供劳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十四、加班加点的日工资计算:按本办法第九条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小时工资的计算:日工资除以8小时。
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事假等的日工资计算:按本办法第九条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九、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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