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员工招聘、入职、试用、考勤、调动、离职等流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 员工:指在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搬运、安装、仓管、检验等人员; 职员:指在非生产一线从事业务联络、工程技术、人事、财务、管理及生产一线从事中高层管理的人员、文员等。 第四条:权限规定 本制度公布实施之核准权归总经理,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修订增订亦同。 第二章 招聘管理 第一条 招聘工作流程:招聘计划—招聘组织—面试甄选—录用定薪—报到上班。 第二条 招聘原则: 一、 公司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平等原则,主要考虑品德、能力、专长,不受性别、年龄、政党、宗教、国籍、性别取向等之影响。 二、人员招聘基于职务上需要,挑选合适之人员。 三、所聘用人员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 第三条 招聘计划: 一、年度招聘计划: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的人员需求,确保招聘工作的计划性、及时性,根据公司未来年度经营管理计划,结合岗位编制及现阶段内部人员的实际情况,开展年度招聘计划工作。 每年12月,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参与开展各部门年度人员招聘计划的拟定工作,编制公司年度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月度招聘计划: (一)招聘需求:因人员变动需补充或新增人员时,用人部门填写《人员需求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招聘需求。 (二)人力资源部审查该申请是否属于年度预算或人员编制内招聘。对非预算或编制内的招聘计划,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招聘审批权限 注:主管级以上人员新增需呈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 招聘工作组织。根据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的紧急程度、岗位性质情况,通过参加招聘会、网上招聘、张贴广告等各种途径开展外部招聘活动。 第五条 面试甄选,
. A: G% T( T6 F3 u* j 一、简历筛选:适用于职员类,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要求对求职者简历进行筛选,合格者通过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发送面试通知知会候选人参加面试。(邮件必须向求职者明确公司名称、求职者应聘职位、面试需带资料、公司地址及乘车路线等) 二、证件审查:求职者来公司面试,需提供身份证及相关学历、资格、技能等证书原件,由人力资源部对求职者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安排初试。 三、初试:求职者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并填写初试面谈记录,初试合格者,推荐给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 四、复试:部门负责人面谈后,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上填写面谈记录,确定录用结果及建议薪资。 第六条 录用及核定薪资 一、人力资源部根据求职者工作经验、面试表现及个人意愿等,结合公司薪资制度,拟定意向录用者的试用工资,报公司领导审批。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录用审批结果与被录用者进行沟通,并通知录用者报到上班。 第三章 入职管理 第一条 入职流程:办理入职手续---入职培训---签署入职文件---岗位报到---同事介绍---用品发放---建立人事档案。 第二条 办理入职手续 一、新员工办理入职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员工亲笔填写的《员工入职登记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 (三)提供近期(一年内)体检证明 (四)毕业证、学历证及其他相关的技术资格证明、证书复印件、离职证明原件一份 (五)个人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二、入职培训:人力资源部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人事规章制度、企业文化、产品介绍等,培训合格的,进行报到上班。 三、 签署入职文件(本项在员工试工期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 (一)签署《员工保密协议》:明确已知悉在公司工作期间需要遵守的保密事宜。(本项适用于主管级以上、业务、技术类、采购类、财务、人力资源岗位) (二)签署《劳动合同》:明确试用期时间及劳动合同年限。 四、岗位报到 (一)入职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安排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上班。 (二)用人部门根据岗位性质,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及协助相关入职事宜。 五、同事介绍(适用于办公室人员) 部门指定人员带新同事认识各部门人员。 六、办公用品领用 (一)新员工入职手续办妥后,由人力资源部配发办公文具。 (二)工作证,在新员工入职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三)工作服,在新员工入职七个工作日后,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具体见《工作服管理规定》 七、 建立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录入新员工资料,建立新进员工的纸质及电子档案。 第四章 试用管理 第一条 试用时间 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最短不低于一个月。 第二条 试用期间考核 一、用人部门负责试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安排老员工协助辅导和培训。 二、试用期间,试用员工经考核存在以下情况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可予以结束试用期处理: (一)工作能力及综合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二)对公司企业文化或经营理念无法认同的;或思想道德和职业素养存在严重问题的; (三)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的; (四)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公司较大损失的; (五)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规章制度的; (六)其他不符合公司用人要求的。 第三条 试用期满考核 一、试用期满考核:新员工试用期满前15个工作日,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表》(见附表)提出申请交部门直属主管。 二、部门考核:用人部门根据新员工试用期工作态度、出勤、能力等指标进行考核,做出转正及薪资建议,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一同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三、试用结果报批: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意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实绩与其上级、同级等进行调查、面谈了解试用情况,汇总后在审批表上加具意见,报总经理批准,根据总经理批准意见执行。 第四条 转正后 一、通过试用期的,正式成为公司员工,由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及福利。 二、人力资源部协助办理社会保险工作。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一条 作息时间: 上班时间1: 08:00-12:00 13:30-17:30 (适用于以下部门:五金厂、钢结构厂、安装部等) 上班时间2: 09:00-12:00 13:00-17:00 (适用于除上述三个部门的其他部门,厨房/门卫/清洁工作息时间详见相应制度) 第二条 国定法定假日: 所有员工可以按国家规定享受以下带薪假日:A.春节(除夕、初一、初二共三天);B.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共三天);3.元旦节、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一天。 公司会参照国家当时的放假通知并根据公司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关通知。 第三条 考勤处理 一、考勤的内容:包括出勤、病假、事假、有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公差、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调休等。 二、公司员工上下班实行指纹刷卡管理,每天上班及下班刷两次卡,加班必打刷加班卡,员工须遵循不迟到、早退、旷工。因岗位特殊不能每天刷卡者需呈副总经理批准。安装部人员因工作性质特殊不刷卡,车间考勤参考车间相关考勤制度。 三、刷卡管理 (一)员工上、下班未打卡,应在次日填写未打卡申请单由部门主管进行签卡,否则按旷工论处。如因个人责任当月忘打卡三次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 (二)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将填写好的出差申请呈部门负责人签核后交至人力资源部。所有公差人员如属上班时间内外出,而下班时间无法返回公司者,需由部门主管签卡;属上班时间内外出,下班前返回者则按正常上下班打卡即可。 (三)员工不得迟到或早退,否则按以下规定处理: 迟到(早退)10分钟(含)以内,罚款5元,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罚款10元,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以上者,以事假处理,,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四、人力资源部每月10号前,做好上月办公室人员考勤报表,提交财务部,作为计发工资依据之一。厂办统计员每月10号前提交五金厂、钢结构厂、安装部上月计薪统计表给人力资源部,以便工资核算。 五、加班 (一)加班指正常工作7小时外的工作时间,以小时计算,不足1小时不计。办公室人员原则上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需加班者,需刷加班卡,并提交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人力资源部,作为后续调休之参考依据。调休时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核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六、请假规定 (一)员工请假应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三天以内的假期应提前一天,三天以外的假期至少提前三天申请。紧急情况请假,应先经口头批准,待返厂后当天补齐请假单。 (二)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旷工扣除未上班工时的工资及全勤奖。 (三)请假核决权限: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应呈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需呈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核批,工艺/生产准备部/五金厂/钢结构厂/安装部呈经营副总核准;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呈财务副总核准,技术部/业务部呈总经理批准。 (四)销假:员工假期未满,提前上班者,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销假。 (五)请事假不发放请假期间工资。 (六)有薪假规定 1、员工请病假,必须到区级以上医院,并由医院出具病休证明(非病历)、病例、医药费清单,才视为病假。病假按请假天数发放相当于基本工资80%。 请假期间员工工作交接必须安排妥当,工作日必须保持手机开机。如果因工作交接不清导致离岗后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时,一律视为事假。 2、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方可享有。按员工的入职时间计算,满1年后,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满5年不满10年享受10天,满10年以上享受15天。 2)此假仅限办公室人员,车间及安装部(副部长级以上人员除外)参考相关部门规定。 3)计算办法及休假期限:从员工入职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满1年可休5天),(例:员工2011年9月入职,则在2012年10月份始可在1年内享受有薪年假5天)。年假可分开调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如当年未休或未休完,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延续下年度且公司不予补贴。确因工作关系公司不能安排休年假的,可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初审、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核准后,年假有效期限可顺延半年或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的2倍补薪。 3、婚假 1)婚假一般三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享受13天假期,员工入职满半年后,才享受婚假。 2)员工应在依法履行结婚注册手续后凭《结婚证》,在注册日期一年内提请休假,逾期视同放弃。 3)婚假必须连续休完。婚假期间遇到公休及各类节假日时,公休及节假日均包含在婚假内,不另补假。 4)员工初次结婚享受公司200元的慰问金。 4、丧假 1)如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不幸亡故,公司给予三天的假期。 2)如旁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不幸亡故,公司给予以一天的假期。 3)员工直系亲属不行亡故,可享受200元的慰问金;旁系亲属亡故可享受100元的慰问金。 5、工伤假期 1)因工受伤,经区以上医院证明需住院和休养的,按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工伤事故的认定及操作流程如下: 员工受伤必须在现场第一时间告知本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告之受伤情况及受伤部位, 由人力资源部确认是否已购买保险,并借支费用、派车送受伤者去指定医院治疗。受伤者去医院挂号时需挂医保号,用药时需跟医生说明社保用药,并保存好相关单据,交予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准备好病历、诊断证明、用药明细、发票、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交到保险公司,以便医疗费报销,由保险公司将费用直接转入公司帐户。 严重者部门负责人必须在三天内以书面的形式详细地说明实际现场情况及引起原因,交人力资源部,以便工伤认定。 3)如规定的治疗期结束,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进行调岗处理。 6、产假 1)女员工初育正常产假的休假标准: 注明:如果女员工非顺产,增加产假15天;若为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 2)以上产假规定中,女员工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如当地政府有新规定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4)以上规定的产假在计划生育范围内有效。 7、哺乳假 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生育一周年内,每天享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8、计生假 1)执行国家计生政策,实施节育措施后仍怀孕需进行人流的已婚女员工,凭医院出具的人流证明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可获15天人病假;实施上环手术,可获3天节育手术假,如未做任何节育措施而怀孕需做人流手术的已婚女员工按照事假处理。计生假期的工资按照当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根据社会生育保险的规定,计生假每年只能享受1次。若已婚女员工再次发生本条第(1)款的情形,且距上次休计生假不满12个月时,按照事假处理。 3)未婚女员工发生本条第(1)款的情形时,按照事假处理,并报政府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处理。 4)节育措施按照国家计生管理办法指的是:皮埋、上环、结扎绝育等措施。 9、产检假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范围内的女职工,每月享受1天的产检假,可累计或使用。 第六章 调动管理 第一条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类型分为三种:跨部门调岗、晋升、降职。 第二条 调动流程 一、跨部门调动 (一)调动必须在岗位有缺的情况下进行,由员工填写《人员异动单》(见附表),经原部门经理及异动后部门经理同意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情况、申请人的工作能力及表现提出建议后,报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 (二)调动办理:异动申请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办理交接手续后到异动后部门上班。 二、晋升或降职 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态度、绩效表现、潜能等,给予晋升或降职,填写《人员异动单》原则上一年只能晋升一次。 第七章 离职管理 第一条 员工离职类型:正常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 一、正常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二、辞退: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教导、培训仍不符合要求的;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尚未达到开除条件; 三、开除:1.因违法乱纪犯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的;2.因工作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4.泄露公司机密;5.符合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所约定开除条件的。 四、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无故旷工3日以上或年累计旷工15天脱离其工作岗位自动生效。 五、所有离职人员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需承担相应损失费用。 第二条、离职申请流程 一、辞职申请时间: 二、辞职审批权限 三、辞职流程 (一)申请员工提交辞职申请。 (二)部门负责人面谈。部门负责人收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确认离职日期,并对申请进行批示。 (三)人力资源部面谈。人力资源部收到离职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员工进行面谈,填写面谈记录。 (四)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 离职手续办理: 离职申请员工在离职日持已批准的《辞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表到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办妥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 考核发展管理 第一条 考核 一、考核期限 (一)公司对员工每半年考核一次。 (二)凡在年度4月15日前入职,且6月30日仍在职者,均应参加上半年度考核。 (三)凡在当年度10月15日前入职,且12月31日仍在职者,均应参加下半年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工作成果、行为标准、考核登记表三项。工作成果占总分的60%,行为标准占30%,考核登记表占10%,总分共100分。其他考核事项参照公司人事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 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入职培训或其它专业技能和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员工在培训中的表现和成绩将作为晋升和薪金调整的参考依据。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培训不视为加班。 第三条 调职晋升 公司将视经营管理需要和员工的潜质,在工作需要的时候,合理调整员工的岗位,员工在同一部门内部合理调整工作内容,由部门经理决定,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在公司部门之间调整工作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建议,主管副总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一条 本办法从2013年6月1日开始实施,公司有权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新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对本制度进行部分修订和完善。原公布的与员工招聘、试用考勤、调动、离职等相关的规定、办法自本办法执行之日起废止。 第二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授权予人力资源部发布实施、执行和监督。 附: 附表一《人员需求表》; 附表二《员工入职登记表》; 附表三《试用期考核表》; 附表四《工资调整申请表》; 附表五《人员异动单》; 附表六《离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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