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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新岗位报道能否认定员工矿工,以违反规章制度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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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22 10:04: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岗位为一线员工,地点为车间。
现由于公司生产情况变化(机器1生产的产品销量不好,我们要减少生产班次),故要把员工从机器1调到机器2,工资由原来的2500/月变为2800/月,第二个月3000/月。公司发出面的通知书给员工,员工既不签同意,也不签不同意,就当没收到过这通知书,人也不肯去新岗位工作。
公司认为以上情况不属于劳动合同变更。能否认定员工矿工,以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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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23 11:41:46 |只看该作者
可以,前提是企业应当要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例如一个月内旷工超过3天可以解除,并且最稳妥的是员工入职的时候有签名确认已经阅读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如果有的话那你就先在企业内部公告调动通知,再给员工发邮寄通知,做好相应的排班、考勤以及统计等工作,就可以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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