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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 请广州的hr朋友帮忙,急,谢谢。
我不是广州的,但也许能给你点建议。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条件的,即员工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用人单位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要负举证的责任,即证明你不符合要求,如果单位不能证明你不符合岗位要求,就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的,一个月来补偿。这个岗位要求最低可以理解为招聘时的要求。同时,试用期内劳动者享受同等待遇。你可以要求加班费,要求社会保险金,说了这么多,都是针对劳动合同而言的,因为你没有签劳动合同,但也不必担心,因为你手里还有一个武器,就是工资条,6月份国家刚颁布了六个凭证可以确定员工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的办法,所以如果单位不给你相应待遇,你可以去要求仲裁。
我记得是这样的,其它的同行可以指正,不要有错误的地方,误导了楼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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