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媒体报道,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研究发现,中国的社会保险缴费在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4.6倍。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这一比例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
2008年,笔者曾为一家总部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的民营企业做咨询。过程中,该公司老板问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深圳和上海、广州等地的社会保险费率差距那么大?”确实如这位老板所言,以本地户籍员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大险种为例,上海2009年的标准,单位合计需缴纳34%,个人合计需缴纳11%,深圳2009年调整后,单位需缴纳15.5%,个人需缴纳10%。上海公司的负担超过深圳公司的两倍。不仅上海如此,很多内地城市的费率都比深圳高出很多。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内地比深圳的费率高出这么多呢?这种现象与深圳的历史和市民的年龄构成及国家的社保政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首先,深圳在改革开放之前只不过是个小渔村,从老人家画圈到现在也才刚过30年,而且无论是否为深圳户籍,在深圳工作生活的人是以年青人为主。这种历史和人群年龄结构导致深圳的退休人员数量要比内地老城镇少很多,也就是说,深圳没有那么大的养老压力。
其次,即使改革开放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退休人员仍有原单位负责支付退休金、承担医疗费用,只在上个世纪90年代才开始实行社会保险,也就是自那时起,退休人员的工资和医疗由社会保险负责。但是,由于内地老城镇在实施社会保险之初就已经有了大量的退休人员,而且其数量还在每年增加,而深圳则不同,正是由于上述提到的原因,深圳的退休人员数量与内地比较要少很多。
通过上述分析,答案已经很明显了。在内地的老城镇,由于退休人员在退休前并没有缴纳足够的社会保险,但其仍要领取养老金、报销医疗费,这笔钱从哪里来?有相当多的部分是由在职人员交纳的社会保险费中支付的。由于内地城镇的退休人员数量要远远高于深圳,因此内地老城镇在职人员就需要缴纳更多的保险费,否则无法承担仍在持续增加的大量退休人员的养老和医疗费用。其实,难以实现全国社保统筹的原因除了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水平不同外,由于各地的养老压力不同导致的缴费标准不同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2009年4月16日在北京参加“中国养老金峰会”时称,截至2008年底,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已经达近1.6亿人。当西方能够“先富后老”、可以从容应对老龄化难题时,中国民众却不得不面对“未富先老”的窘迫局面。
笔者赞同胡副部长关于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着严峻局面的观点,但对其所言的“现收现付”,及“社保资金投资渠道狭窄是导致目前困境的主要原因”不敢苟同。投资渠道狭窄固然是原因之一,但绝非主要原因、更非唯一原因,社保短暂的发展历史导致的社保资金先天不足更为重要。其实,笔者认为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先付后收”,即以现在收取的在职人员的保险费支付此前交纳社保不足的已退休人员的养老和医疗费用。尽管看起来不太合理,但这也是国家退休制度改革的必经之路,只是全由企业承担这种改革的代价似乎值得商榷,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应当承担相当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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