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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冲大梁的 于 2014-10-12 20:40 编辑 1 H/ P! X" c7 B3 W/ d) q: v
. U/ M# I4 A: o0 E6 Q 处理伤病员工的事务是最棘手,也是最耗时耗力的,可谓让大家苦不堪言,恨不得干脆自己也泡个病号来躲躲。这个不怪你,这项业务本身就涉及很多具体细项,更何况法律法规在这里还规定得不详细、不健全。 今天就按事务的逻辑发生顺序,用最通俗的语言,给大家一个最精细的伤病员工绿色处理流程,以后按图索骥地轻松开展工作就万事OK啦!
9 k2 }1 D2 X- @& L R 1.1劳动者交来了病假条,就要计算医疗期了。 医疗期是法定的概念,其与治疗不是同一概念,治疗期是医学上的概念,而治疗往往要比医疗期持续时间长。说白了医疗期就是“在可享受特殊保护的有限度的病假,而这个病假的长短与劳动者的整个工龄和在本用人单位的工龄长短呈正比关系”。
/ O2 K$ H# o3 c" T0 L 言之有据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