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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金蠡 于 2015-4-18 18:03 编辑 / y. i2 x1 p2 S
( R$ h' M0 X+ t4 `
我记得你以前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工作,建议你再温习一下,里面有关于绩效管理的内容,即第8部分,不管什么管理体系,绩效管理的共性是一样的。下面针对你的问题谈谈看法,会涉及到体系标准的术语,我想你应该懂的。
2 l. l/ V( H" D) }0 u+ a4 I9 t 1、由于你主要是想解决绩效考核的问题,标准第8部分重点可以思考一下“过程的监视和测量”以及”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具体来说,先假定原来的指标都可行,逐一核对绩效指标是如何监测的,凡是不能”客观“监测,或没有客观监测作为依据的考核指标,应考虑调整或者去掉。我觉得有些绩效考核随意性的问题很多是无法客观监测导致的。" ]4 j3 ], U, Y# V: j
2、你们应该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分解一些需要改进的绩效指标和目标,但改进并不一定会涉及所有部门,而且改进是在控制基础之上的,因此以岗位职责为考核依据仍然是需要的,只要调整一部分指标就行。由于这里涉及公司层面,你应协助人力资源总监进行指标体系的设计。0 Q* M& \4 A! M$ k7 y" u
3、制度丢失了可以重新制订,这好像不应该成为问题,即便不丢失也不可能永远用下去(持续改进)。' A2 O' s2 @9 A+ r6 B
4、绩效与工资挂钩,反映的是绩效的价值。一般来说,如果岗位设置是合理的,完成岗位职责只能算是贡献了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价值,也就是100%的价值。只有工作成果得到改进,包括效果和效率的改进,才能超过100%。因此,必须有反映过程改进结果的指标,并且实际得到了改进,才能获得加分,如果没有改进,又在日常工作中存在不足,扣分、扣工资在所难免。
% _1 R( O7 i" o) I; a( U 5、研发部门的日常考核可以参照标准7.3的要求,再结合你公司的开发流程与制度,选择合适的考核项目,采用内部审核的办法进行验证,我想你是熟悉的。品控部门的考核也可以采用类似办法,应该能够保证考核数据(即审核结果)的客观性。- }/ E+ V% W& E) \% F6 U
6、照理说,部门负责人的绩效指标应该更能够定量,因为他们负责的过程更大、更完整。按照过程方法,每一个过程都应该有一个所有者,部门负责人就是这个大过程的所有者,完全可以用过程的产出结果来考核他们,不要局限在岗位职责上。2 M" V- ~) _1 a; v, w! t
7、销售部门申请不要参与绩效考核,这是一个很奇怪的说法,不知是什么原因?销售目标非常重要,难道与销售人员无关吗?6 l1 p$ s& |+ t: W$ c9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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