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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关于培训服务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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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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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9-14 17:25: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俊汐 于 2015-9-15 13:10 编辑
1 C! M! Q$ f- k. O& N4 c: C+ O5 ~5 j( K, Q3 d: y5 M
公司政策规定员工参与外部培训需签订培训协议,从培训完后开始计算,某员工于2014年参加培训,签订服务期从2015年6月到2016年10月,现该员工再次参加不同的培训,需签订两个月服务期的培训协议,我想问下,服务期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如果从培训结束后开始,那么就和上次的期限重合,那签订是否还有意义?如果从上份协议履约完开始计算,会不会又和公司的政策相冲突?如果该员工离职,届时违约金应该以那份协议计算,还是两份同时有效?
+ u& Q% ?+ t& t  E# }/ c4 o% \肯定各位帮忙给点意见吧,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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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9-15 15:25:1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木有人给点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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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5 17:03:33 |只看该作者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分别约定服务期,可以根据年度培训总额约定,也可以单次单次约定,一般的约定时间都是从培训结束之日起或者取证之日起。重复的部分分别计算违约金额,与服务期长短没有必然相关性。如:) p3 n8 K' F& t
首次培训,2015.6培训结束,服务期2015.6~2016.10,金额1600元
0 X: u( E. f. ?$ z& G- L二次培训,2016.1培训结束,服务期2016.1~2017.6,金额1800元
4 w2 z# E" r. l8 x3 i9 d- ^3 x' N! M) O' B0 h
2016.6月离职,需要支付培训费用:
, u* h6 x+ A) o+ L& ]; H8 A+ V首次培训的2016.6~2016.10,4个月400元;
5 K' X# C7 }$ J: z7 j: P/ S; k二次培训的2016.6~2017.6,12个月1200元。合计,1600元
~乐于分享,乐于成长~
南京中人分享QQ群 510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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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6 10:32:5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鱼向反方向游 发表于 2015-9-15 17:03 3 L' D9 i1 [0 v" `# n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分别约定服务期,可以根据年度培训总额约定,也可以单次单次约定,一般的约定时间都是从 ...
1 `; t3 T. k* `
非常感谢专业意见,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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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1 11:17:34 |只看该作者
同意板凳的意见,可以分开计算。
从来没有来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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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6 16:52:00 |只看该作者
借鉴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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