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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11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积极部署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其中“稳定住房消费,加强保障房建设,放宽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被明确提出。这是继近一两年媒体频频聚焦全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偏低,以及10月9日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之后,再一次从中央明确要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这样的一笔收入,缴存者都不希望它躺在账户中“睡大觉”。购房可提,那么对于租房者,尤其是在高房价城市中打拼的人来说,租房提取公积金并不那么“美好”。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公积金租房提取的“前生今世”。
大多数人对于自己公积金的了解限于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低于市场贷款利率的标准进行贷款,以及发生购房等政策允许的情况后,可以按照规定的限额及频率提取使用,这其中就包括了租房提取的政策要求。 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已经存在多年。早在2002年《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就已明确提出“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就可以提取公积金。各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也都对租房提取有较为明确的要求。
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一方面租房提取公积金存在大量的弄虚作假情况,有人用假发票、假合同,后来又演化为买真发票,假租房的行为,为避免非法套现,各地管理部对租房提取非常谨慎;另一方面租房提取准备材料多、审核流程长,单就需要房屋出租者提供房本复印件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这一事,就使不少租房者在准备提取材料阶段“知难而退”了;再者相对于合法租赁,私租行为很难准备齐全房屋备案、租赁合同、房租完税发票这些材料。
以上种种,让落在政策上的公积金租房提取有点可望不可及。 但对大城市中还未购房的人群来说,月缴几百甚至上千的公积金可是不小的一笔收入,用以支付房租负担是这个人群的迫切需求。
早在今年初,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在研究简化公积金提取的手续。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通知》中对租房提取进行了新的要求,对租房提取公积金要求的材料明确为:
北京市职工承租市行政区域内房屋,需提供提取申请书、租房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银行账户六项材料,同时还率先明确了异地租房公积金支取的具体要求,有的管理部要求异地租房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租房证明。
目前在全国特大城市中允许可在异地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只有深圳和北京。总的来看,新政中兼顾考虑了正规出租行为和私租行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便捷性。 除此外,新政策规定职工以租房为由申请提取公积金每3个月可提取一次,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若配偶方提取须出示夫妻关系证明即可办理提取。
公积金作为以保障和提高居民居住条件为目的而设立的一种储蓄形式,在高房价城市减轻租房负担才是大部分职工的迫切需求。
政策上释放提高公积金利用率的信号,同时各地也在不断加强对租房提取材料的审核和把控,公积金的提取总体趋势在趋于宽松,但即便是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手续,也不可能连合法租赁的手续材料都一并减免。但有理由相信,今后在政策监管到位的前提下,租房市场会日益正规化,租房提取公积金也将成为更多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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