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304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招聘计划] 如常-2018残保金审核最新政策权威解读(一)

[复制链接]

48

主题

9

听众

1487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34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16-11-8
最后登录
2019-7-8
积分
1487
精华
0
主题
48
帖子
8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8-20 16:05: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眨眼,八月的三周已经结束了!在这短时间里,对于企业的财务和HR而言,真的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因为残保金的审核与征收事宜,有的爱心企业省了一大笔钱!这回负责人可以开心的领奖金去啦~
而有的企业因为没有残疾人招聘资源,或者并不了解残保金的具体情况,于是就活生生的缴纳了好几十万的残保金!真的是……
不仅如此,北京市各区的残疾人联合会也很会顺水推舟,要么锦上添花,要么火上浇油——竟给每一家区内的企业都寄发了一封邮件!
残联
寄发的
爱心邮件
如小常也不例外的收到了这样一封邮件,一开始还以为是“粉常”(如小常粉丝)寄来的礼物,兴奋地不要不要的!但是当如小常打开之后……一句OMG不禁脱口而出。邮件里的东西……难以言喻,只一句“头疼”啊!
1
2
3
4
各种政策、文件和图表……如小常简直眼冒金星脑袋发懵!赶紧找到HR小姐姐和财务的小哥哥,询问了具体情况,还好他们告诉我已经在第一时间上交了审核材料,并且已经通过了残疾人安置规定,不仅如此,他们还告诉如小常,从审核开始到现在,已经帮助了近百家企业提交审核材料,目前已经公布的部分企业已经全部过审!这让如小常在松口气的同时,也特别的兴奋,因为分享互助,才是企业的生存之道啊!所以,如小常也要来了HR和财务的过审秘籍,今天在这里分享给“常粉”们,希望你们的企业也能够有效安置残疾人,做一个既有社会责任感,又有高额收益的阳光企业!
00
政策依据
《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实施办法(暂行)》(京残发〔2018〕31号)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8〕12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第二章第六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1年修订本)第四章第三十一条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8〕1271号第二章第六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申报审核事项”
政策解读(2018版)

01
需申报审核的单位
在2017年1-12月份已安排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02
申报审核的时间
2018年8月1日至9月15日
03
申报审核的内容
2017年度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04
申报审核的方式
方式一:可通过“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网上申报系统申报。

方式二:到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报。
所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须现场申报该残疾人的就业情况
(一)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续签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首次申报的在编人员;
(二) 用人单位实际向其支付的月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或延期向其支付工资且延期超过30天的;
(三)在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单位就业的;
(四)非本市户籍的。
05
申报审核的材料
用人单位现场申报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一)《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以下简称《就业情况表》);
(二)所申报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三)与残疾人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续签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期限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首次申报的在编人员,应提供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说明材料;
(四)实际支付残疾人的月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应提供该月工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该残疾人病假、事假考勤记录或本单位停工、停业的相关材料;延期支付残疾人工资且延期不超过30天的,应提供本单位生产经营困难的相关材料;
(五)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单位,应提供能说明上下级隶属关系的相关材料;
(六)所申报残疾人为非本市户籍的,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该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
2.该残疾人的《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说明书》;
3.上年含该残疾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06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人数的认定条件
(一)将残疾人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劳动年龄内(男: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二)依法支付残疾人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 2017.01.01-2017.08.31期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1890元/月,2017.09.01-2017.12.31期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月);

(三)依法为残疾人在本市按月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07
申报审核的结果查看
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
在申报完成后3个工作日后,再次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的,确认后打印《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在规定时间持存在异议残疾人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申报。

通过“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报: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在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定,并出具《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
以上就是如小常问HR小姐姐和财务小哥哥要的残保金审核事项的通关秘籍!各位有需要的亲都收藏好了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