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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HR,你是管家,不是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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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6-17 15:41: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来源:2号人事部-2haohr) v2 ?* s6 x+ N" r* R: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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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一个HR,如果没有经历过员工的劳动仲裁事件,就不算是一个合格的HR
但2号人事部却认为,一个真正合格的HR需要有效的控制员工劳动仲裁事件,让它不出现才行。
但有的HR会说,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想这样做,是老板非要让我们这样做,最后按老板的意思做了,员工不满意才发生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这锅,还得落在老板头上。但如果这锅一定得让老板背,那罪魁祸首也应该是HR的无知和无能。劳动仲裁上,老板可以无知,但HR一定不能纵容他们的无知。
在此,2号人事部认为有必要给广大HR做个提醒。HR,你要记住,你是企业的管家,而不是保姆。管家要有协助老板管理的职责,及时纠错是我们的工作职责,而不是做一个只听从老板吩咐,任劳任怨的保姆。
下面,一起来看一篇案例:
小磊在公司负责招投标业务管理工作。在一次公司公开的招投标过程当中,因为他没有及时将招投标信息结果反馈到总部,导致最终结果出来晚了一天。
这个事情本身在公司里并没有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有一天一位同事跟老板汇报工作的时候,无意中提到了这样一件事情,老板就认为招投标是非常严肃的事情,这种情况性质非常的恶劣,一定要对当事人做严格的处理。
老板大笔一挥,直接对小磊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作为HR,当然知道老板的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合理的。虽然小磊有错误在先,但实际上并没有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包括名誉上的,但碍于老板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他已经做出了这样一个决定,所以也只能执行。
最后不出意外的,小磊提出了劳动仲裁的诉求,并要求公司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虽然公司一直以小磊的行为对公司的名誉造成了重大损失为由来进行辩护,但最终劳动仲裁还是支持了小磊的诉求,公司为此付出了接近1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倘若HR能够在老板做出决定的时候,给老板多一个选择,让老板在10万元经济补偿金与选择批评教育而不辞退员工两者之间做出选择,而不像问题发生时的敢怒而不敢言,那么或许结果就会完全不一样。
而且老板的想法瞬息万变,当他最终要支付10万元补偿金的时候,他可能就要怪HR当初为什么不制止他的冲动行为。
HR的无所作为,纵容了老板的胡作非为,其实背地里还是HR的不专业,对劳动合同法的漠视,对老板的不负责任导致的。
* w2 j+ {6 q7 |/ U% F*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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