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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11月起,多地正式实施社保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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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6 14:31: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近日,北京、上海、深圳和山东等多个省市的税务部门发布公告,表示从2020年11月1日开始,社会保险费正式转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该项政策依据的是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入税务机关,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各省市交接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该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提高征管效率和降低征纳成本。通过“社保入税”,将社保资金的征收主体,从原来的社保部门转移到税务部门,既是可以透过对企业经营数据的全面掌握堵塞漏洞,又可以透过税务稽查等手段,加大对企业的强制性征收力度,从源头上解决企业少缴、漏缴、不缴社保费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社保缴纳要按照员工实际工资基数,基数越高,个人和企业要缴纳的社保费越多。所以,为节约成本,直到现在,很多企业都是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的。社保入税正式实施后,对企业来说,未来的人力成本可能会大幅增加。
除此之外,金税三期上线后,覆盖税务总局、社保局、各级机关以及与其他政府部门的网络互联,实现信息互通、数据互联、资源共享,集合大数据评估与云计算功能,能有效地对企业提供的数据进行分析对比,包括企业人员、收入等。
社保、个税申报数据将实现全面比对,一旦有异常,违规企业将成为重点稽查对象。不按规定缴纳社保、不配合整改的,很有可能就上了失信名单!
下面几种不合规的社保缴纳情况,将会让企业面临法律风险:
1. 试用期不给员工购买社保的;
2. 让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
3. 不签定劳动合同,并且以此为由不给员工交社保的;
4. 长期按最低基数给员工交社保的;
那么如果企业想要有效降低用人成本,可以哪些方面去进行合理筹划呢?
企业可以采用多样的灵活用工模式,转嫁用人风险,合理合规管控用人成本。
例如,将业务流程中的非核心、辅助性、季节性的生产环节通过劳务外包,外包给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企业只负责监控过程和考核结果,其余具体的人员招募、离职、工资发放和社保管理全交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负责;
例如,将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通过劳务派遣解决人员招聘、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等问题;
例如,通过灵活用工平台,将工作打包成任务包,由人才领取,并支付相应的报酬等;
又或者企业可以适当聘用离退休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也不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亦无须再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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