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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理的实践中,我们找到了这样的方法。首先,评估分调整的前提是假设各部门的平均分数都应保持相同的水平,不同的部门不能有高有低、参差不齐,即每个部门的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都基本相当,否定某些考核偏宽的部门所称的其员工素质更高的借口。然后,按职别性质的不同分别找出技能职、事务职及管理者的总的平均分,再分别计算出部门的相应平均分,两者之差即是需要调整的幅度,即调节分数域。某员工的调整后评估分数即是其一、二次评估成绩加权平均后的分数再加上上述的调整幅度,如表4.4所示。最后,通过所有调整后分数统一整理排序,并按正态分布规律强制分配,得出S(5%)、A(20%)、B(50%)、C(20%)、D(5%)。通过这种调整,考核成绩偏高、偏低的部门的分数可以恢复到公正、公平、客观的水准上,从而有效避免了在灵活适用晋升级时前述的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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