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哪些情况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协商解除,但有经济补偿)算违法吗?除工资高于平均水平3倍以上者以外,对其他人的补偿是否不再设上限?
劳动合同法没再提补偿最高不超过12年,而只提了工资高于平均水平3倍以上者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那么是否可以说对其他人的补偿不再设年限的上限?是否从08年1月1日起后续订的合同算第一次?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就可以在再次续订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合同时开始计算”,这是否是说从08年1月1日起后续订的合同算第一次固定期限合同?RE: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韩智力先生将于周三(25日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是否说明不管合同期是否到期,劳动者想辞职,只要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办理辞职.对于怀孕期间或哺乳期间的人员,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您好,我想请问对于怀孕期间或哺乳期间的人员,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如何赔偿?由于今年很多人怀孕,造成我司怀孕、哺乳期人员10多人,且有人甚至因此拒绝完成工作,给公司造成很大困扰,另产假到期人员要求续假 ,是否可以不予批准?关于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者被劳动教养、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如解除,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韩智力先生将于周三(25日
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比如两部法律都规定的方面该如何适用?《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是不是还要适用《劳动法》?《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地方是不是《劳动法》的规定就无效了?RE: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韩智力先生将于周三(25日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特殊时期(比如女工的三期、工伤医疗期等)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故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该如何处理?RE: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韩智力先生将于周三(25日
“1.公司所有新进员工试用期均为一至三个月,进公司未做满十天离职或被辞退不予结算薪资。2.新进员工转正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请问这样的公司制度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不是应该一进公司就签么?我在厦门呆过的两家公司都是这样,试用期都不跟员工签合同,也没有试用期的协议,只有三个月试用期满转正以后才跟员工签合同,这好像已经成为厦门私企中的惯例了,劳动监察部门也没有管,不知道这样是不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呢?我们进公司工作根本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证明我们实际的到职日期,一旦发生纠纷,我们又如何指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