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飞人289 发表于 2007-8-7 14:07:00

RE:经济补偿金计算案例(做出,你就是老板要的hr)

看了楼上的回答,偶想问一句,作答的都是hr吗?那么建议各位hr先生/女士还是抽一点宝贵的时间仔细学学《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知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的定义,再作回答,看来作为企业管理变更推动者的hr提高自身修养真的已是刻不容缓了,建议各位对照企业hr的七大流行病自我审视一下,看看自己会占上几条,余以为要作好hr并不在于你能说出多少流行理念,更在于你能为企业提供何种帮助.

lihongmei 发表于 2007-8-7 16:14:00

劳动补偿

一、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提出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公司不给员工任何补偿.如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到期解除合同,公司应补偿员工一个月的工资.
二、如果公司在合同期不满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应补偿员工,按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每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但不超过12个月;另外如果未提前告知员工解除合同时,应再补偿员工一个月的工资。

lihongmei 发表于 2007-8-7 16:14:00

劳动补偿

一、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提出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公司不给员工任何补偿.如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到期解除合同,公司应补偿员工一个月的工资.
二、如果公司在合同期不满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应补偿员工,按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每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但不超过12个月;另外如果未提前告知员工解除合同时,应再补偿员工一个月的工资。

lihongmei 发表于 2007-8-7 16:14:00

劳动补偿

一、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提出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公司不给员工任何补偿.如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到期解除合同,公司应补偿员工一个月的工资.
二、如果公司在合同期不满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应补偿员工,按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每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但不超过12个月;另外如果未提前告知员工解除合同时,应再补偿员工一个月的工资。

林素 发表于 2007-8-7 17:59:00

计算方法

第一个问题是指劳动合同终止:
新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从实施之日2008年1月1日起计算,距离合同终止的6月30日为期,属于“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故应该支付1个月的工资(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二个问题是指:劳动合同解除
5月30日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7+0.5)个月工资+1个月代通知金=8.5个月工资(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lujeya 发表于 2007-8-7 22:35:00

RE:经济补偿金计算案例(做出,你就是老板要的hr)

对不起,劳动法学得不好,请问如果合同期满,个人不想续而公司想续的是否公司还要支付补偿金?

瑶韵 发表于 2007-8-8 09:56:00

RE:经济补偿金计算案例(做出,你就是老板要的hr)

我认为:
问题一:合同到期时
经济补偿金只需支付一个月工资。因为2008年1月1日以前的工作年限可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问题二:提前解除时
若未提前通知,则需支付9个月工资;若已提前一个月通知,则需支付8个月工资。
还想请教:
2008年1月1日以前的工作年限可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一条是听专业人士讲的,但一直未找到书面依据,请赐教.

芋儿 发表于 2007-8-8 13:02:00

RE:经济补偿金计算案例(做出,你就是老板要的hr)

同意水之韵.

爱恋 发表于 2007-8-8 13:51:00

RE:经济补偿金计算案例(做出,你就是老板要的hr)

问题一、属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则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足一年,超过六个月,支付一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作年限是指从2008年1月1日计算的。
问题二、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未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样的道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也应当是1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话,则需要再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这里的连续工作年限是指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的。相关法律条款为: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爱恋 发表于 2007-8-8 13:54:00

RE:经济补偿金计算案例(做出,你就是老板要的hr)

请斑竹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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