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经济补偿金计算案例(做出,你就是老板要的hr)
版主是否应该出来解释一下!RE:经济补偿金计算案例(做出,你就是老板要的hr)
问题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时间,要补偿的只有2008-1-1至2008-6-30,因此只需补偿半个月工资.问题二:如果2008年5月30日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支付半个月的补偿金+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请版主给出正确答案!
RE:经济补偿金计算案例(做出,你就是老板要的hr)
补充刚才的回答:问题一:补偿金应该一个月,因为合同期已满半年.
RE:经济补偿金计算案例(做出,你就是老板要的hr)
同意dym腊子梅的观点!RE:经济补偿金计算案例(做出,你就是老板要的hr)
各位,有仔细看过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吗,现在的HR们啊!!!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是四十四条第一款,不列入支付经济补偿范围)
RE:经济补偿金计算案例(做出,你就是老板要的hr)
所以正确答案应该是:1、合同到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则须支付8.5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如按照第八十七条规定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则须支付双倍。当然支付双倍只须支付08年1月1日后的0.5*2=1个月,全额为9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RE:经济补偿金计算案例(做出,你就是老板要的hr)
当然如果公司不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还须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但这不是经济补偿金的概念了。RE:经济补偿金计算案例(做出,你就是老板要的hr)
都是一头雾水.经济补偿需分情况
问题一:2008年6月30日合同终止,公司如何支付经济补偿?答: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2008年6月30日合同期满,若公司提出不在续约,则公司只需要支付1个月的经济;若员工提出不续约,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
问题二、如果2008年5月30日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答:这种情况仍适用于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公司需支付八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若在2008年4月30日前通知小王将在2008年5月30日解除合同,则只需支付8个月补偿金即可;若在2008年5月30日当天通知小王,并告知小王当天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