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杨乐海 发表于 2007-11-12 12:43:00

[原创] 员工离职程序规范——2007年最经典的

新劳动合同法,对离职程序也有了比较规范的规定,

包括工资结算时间 补偿结算时间 交接项目还有保险 档案什么的。

大家说说如何更加有序的进行咯。

不规范可是要有罚款的。

unday 发表于 2007-11-13 11:04:00

RE:[原创] 员工离职程序规范——2007年最经典的

兄弟骗点也没这样骗的吧

lucina 发表于 2007-11-16 17:22:00

RE:[原创] 员工离职程序规范——2007年最经典的

94

一级菜鸟 发表于 2007-11-16 22:11:00

RE:[原创] 员工离职程序规范——2007年最经典的

白杨乐海 发表于 2007-11-19 21:35:00

RE:[原创] 员工离职程序规范——2007年最经典的

大家也都来说说 现在的操作程序咯。


一起交流一下 没有其它意思。

城里的呆鱼 发表于 2007-11-20 22:41:00

RE:[原创] 员工离职程序规范——2007年最经典的

是的标题太吸引人,可是没内涵晕倒

difia 发表于 2007-11-27 14:44:00

RE:[原创] 员工离职程序规范——2007年最经典的

☆㊣乐☆ 发表于 2008-1-11 07:27:00

samtpe 发表于 2008-1-11 20:54:00

RE:[原创] 员工离职程序规范——2007年最经典的

(工具)20071106 制度建设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讨论稿)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三条  离职类别与定义
一、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二、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4、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6、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7、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8、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纵容违法乱纪行为的,扣罚责任人当月工资,并处以2000元罚款。
9、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设备责任事故,处以责任人5000元以上罚款。
10、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对消防设施不检查、不督促、不采取措施而发生消防责任事故的,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以部门主要领导5000元以上,责任人3000元以上罚款。

11、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3、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指提供虚假票据、假学历、假工作经历等)
4、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6、所购设备、配件、物资材料、原燃材料质次价高,经查明原因,责任人除赔偿给企业造成损失部分外,视情况处以1000-5000元以上罚款。
7、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8、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9、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1、连续旷工2个工作日或在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经劝戒无效者。
2、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3、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五、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1、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六、退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公司规定:
1、一线员工、一般管理人员,男性50周岁退休,女性45周岁退休;
2、部门经理(含)以上级别、技术人员,男性53周岁退休,女性48周岁退休;
3、对超过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办理返聘手续;但返聘时员工的年龄男性最高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
公司规定年龄退休的补偿金按《福利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  辞职程序
一、 辞职申请的提出
员工申请辞职,须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见附表2),提前通知公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二、辞职申请的审批
1、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就员工提出的辞职申请,需与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2、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批后,报办公室审核。
3、办公室有责任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由办公室依据《离职审批权限表》(附录2)报批。
4、《员工离职通知书》经最终批准后,由办公室保存,并告知该辞职员工的直属主管批准结果。由其直属主管根据批准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该员工于离职日到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通知书》和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第五条  辞退程序
一、辞退申请的提出
1、公司辞退员工,原则上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非员工过失性辞退,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但必要时,须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2、在辞退员工时,其直属部门主管须与被辞退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被辞退原因,并负责解答其与被辞退有关问题,办公室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辞退申请的审批
遵照《离职审批权限表》执行。
第六条  开除程序
一、开除申请的提出
公司开除员工时,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被开除员工。
二、开除申请的审批
    遵照《离职审批权限表》执行。
第七条  自动离职程序
一、对于未经预告而自动离职的员工,所属部门须于当天及时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报办公室。
二、属于员工主动提出自动离职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经直属部门主管同意后,到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

samtpe 发表于 2008-1-11 20:54:00

RE:[原创] 员工离职程序规范——2007年最经典的

三、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1、属于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办公室应在合同到期2个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15天内反馈给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离职手续按辞退程序办理。
2、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相关离职手续按辞职程序办理。
第八条  离职谈话
一、员工离职时,该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离职人进行谈话《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见附表4)。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及核实管控情形;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有权代表公司根据其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具体的离开公司日期;
6、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分别保存于公司和员工档案。
二、员工离职时,办公室应与离职人员进行谈话,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了解员工入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2、解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3、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三、工作期间内,离职员工不得拒绝接受公司所要求的会谈,否则将予以处分。
第九条  离职移交
一、工作交接: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见附表1)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2、经管工作详细说明;
3、《客户信息表》、《供销关系信息表》(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相关信息)
4、 培训资料原件;
5、 公司的技术资料或职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资料(包括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类);
6、项目工作情况说明,包括:
①项目计划书;
②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③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④其它项目相关情况详细说明。
7、目前工作的进展程度。
8、任职期间的工作记录资料。
二、事物移交: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1、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交还办公室;
2、公司配置的电脑、通讯工具等交还办公室;
3、各类钥匙;
4、借阅的图书资料;
5、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
三、款项移交
1、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2、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直属主管或办公室。
四、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交人签字确认,并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方可认定为交接完成。
    五、在离职手续办理中,出现部分文件或资料遗失时,采取以下措施:
1、出现文件遗失,相关部门有备案的,可以拷贝一份。
2、出现文件遗失,其它部门没有备案的,由移交人回忆文件内容,并将回忆的内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审核通过,方可将遗失的文件交接。否则,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文件遗失无法追回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视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门负责人会同公司高层确定应由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3、出现物品、图书遗失,依据物品、图书记录的价格,按本制度规定的赔偿标准赔偿。无记录价格的物品和图书,按市场现行价格最高价赔偿。
4、相关部门签字
①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
    ②办理交接手续时,如遇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在岗,可由相关部门人员打电话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理人代签。
③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负责人需本着对公司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如发现相关部门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出现问题,公司将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倍赔偿。
六、离职人员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七、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将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按提前1天离职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代通知金。
第十条  离职结算
一、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二、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办公室共同进行。
三、结算项目
1、违约金: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办公室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
2、《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金;
3、其它违约金。
4、赔偿金
①物品损失赔偿金:1000元以下按物品购入原价赔偿;1000元以上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
②培训损失赔偿金:培训费×合同未满月数/合同期限月数,或依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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