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风888 发表于 2008-9-29 10:36:00

回复:十万火急求助!!今天一上班就去劳动办

前面已经谈得很透了,补充几句:
1、楼主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换句行话,做个SWOT分析。27楼的发言建议仔细看一下,非常实在。
2、劳动局与仲裁庭大多时候扮演的是“和稀泥”的角色,而且,目前的经济形势肯定会对新劳动法的严格执行带来影响,期望值不要太高。(有一个方法可以试试,向你所在的劳动部门的上级部门进行申告,一般上级部门会把投诉压给下级部门,下级部门在处理时可能会积极一些)
3、如果还想在当地找工作,建议不要打官司,影响会非常大的。

关注进展

寒风_刘 发表于 2008-9-29 1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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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人贩子可说到点子上了,楼主虽是什么管理部长,但应该就是HR从业者,即HR工作应该是在你管理部了,至于说的公司不能举证你承担HR工作根本就是不成立的,除非你们公司还有个HR部门或旧的人事部什么的,不过,我猜,楼主你们公司应该就一个管理部统管人事、行政了。如果你们公司其他人都没签合同,对其他员工是好事,但于你却未必是好事。搞不好,公司反咬一口,你作为管理部长,劳动合同当然是你部门的职现所在,难不成是技术、业务、生产、采购等部门的事?同样,也不会是总经理或老板的事,公司请你回来,就是要你负起这个责任的。现在你反过来以没签合同跟公司谈,公司完全可以反咬你“严重失职”,没有或没有能力履行好工作职责,甚至你本人蓄意与公司不签合同。更为严重的是,因为你的工作“严重失职”直接导致公司全体员工都未与公司签合同。虽然你是5月才入职,你可以说公司之前就没有与员工签合同。但公司同样可以咬你。正因为之前的管理部长“不行”或“失职”导致公司未与员工签合同,公司才招你回来的。但你同样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把你干掉。再说了,你说公司只是口头通知你,并没有书面通知。现在公司更好咬你了,是你自己要走的呀。除非你保留有相关证据,但从你的仲裁表述里,似乎可以猜出人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公司在开你。在公司里,各个部门有各部门的职责,什么叫各司其职,没签合同,公司肯定有责任,但你作职责部门有没有履行好或履行过管理劳动合同的职责呢?所以,还是几句老话,“和气生财”、“万事和为贵”。
个人认为,这事就算你胜了,你也得不到多少实利。不过社会意义不少。因为,这事能促使老板工总经理转变HR思想,说不定能给在职员工们争取实质的福利。同时,仲裁的过程,你会很痛苦的。会把你的仲裁激情从火山之颠硬拉至北冰洋之底。就像炸裂的石头慢慢变成河底的鹅卵石一样。很磨人的。
我看到过一个实案,也是贴子,那们同仁发贴的字里行间很是愤愤不平、激情高昂,后来慢慢的,随着仲裁的过程,平静了下来,最终归于很是“安分守纪”了,没办法,仲裁现实把他磨的,半点脾气都没有了。仲裁了几个月,终结果,仅支持了一点点。他本来也想收场算了,但公司又不服了,把他告上了法庭。又是一番纠缠。
企业最不怕的是——拖——;而这,恰恰是所有劳动的至命软肋。只有那些年薪几十万以上的人才有那份财力跟企业去耗了。普通劳动都,大多是手一停口就停了。就算不停,仲裁过程也会让你的工作断断续续,哪家企业会让人安安心心断断续续上班?

金林铸钢 发表于 2008-9-29 1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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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寒风—刘”的意见,确实如此,作为楼主你本身的权责,首先找自己的问题,然后对症下药,公司要处理你这件事情,也是很容易的,协调吧,降低自己的要求,适可而止,这个世界公平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非常人贩 发表于 2008-9-30 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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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目前案件进展情况如何?
受理通知、开庭通知出来了吗?
比较关注案件进展,如果方便的话,可将案件进展情况发到我邮箱:liuzhewen79@126.com
谢谢!
关注中……

漂亮小猪 发表于 2008-10-8 17: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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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相信你碰到的那位劳动办的女的!!!

漂亮小猪 发表于 2008-10-8 1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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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将此事进行到底,你要做好相当的心理准备,一路的坎坷是你无法想象得到的。想想什么仲裁、法院那些具体办事的人员吧,心都可能要灰一半。无论如何,还是希望你能胜诉,预祝好运!!!

ANDY_YU_XIAO 发表于 2008-10-11 1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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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向律师咨询。

非常人贩 发表于 2008-11-1 1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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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案件进展如何?消失了吗?

关注中···········

champagne 发表于 2008-11-6 1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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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了人事章的也算是解除证据之一

舒凡 发表于 2008-11-11 1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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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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