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F 芙蔓冰雪 的帖子
如果未按规定时间提出离职,公司可不同意他离开,如不来上班,则可旷工处理 ,达到规定的时间可以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如在提出离职后,但未到离职的时间内消极工作,不遵守公司规定的,也可以按公司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理,直至开除。回复: 如果员工未提前一个月离职,该如何处理?
看职位的性质,一定需要交接清楚的,还是要和员工协商,在能够交接清楚的前提下,让员工尽早离开公司。部门经理或其他员工可以随时顶推的职位,不如先找人代替,再快速招人。不给员工办离职也是一种办法,但1、往往会激起员工的抵触情绪,不好好交接,而且不给员工办离职,最后搞得撕破脸,把员工开除掉,即没有达到让员工一个月以后再走的目的,也许员工交接的也不是很好,2、不给员工办离职,员工勉强留在企业一个月,估计心里工作没做通,会散播不利于企业的言论等,总之我认为不给办离职不是一个好办法。至于让员工缴纳违约金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回复: 如果员工未提前一个月离职,该如何处理?
你就算给他开除,你工资还是一分不能少给啊!而且就算是罚款也不能随便罚款。按劳动法规定,企业的罚款权是相当有限的
回复: 如果员工未提前一个月离职,该如何处理?
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或合同约定的预告期解除合同的,应当如何处理?答:劳动者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下列损失:
1、招收录用费用;
2、培训费用;
3、直接经济损失;
4、约定的其他赔偿。
但是实践中,劳动者辞职给用人单位的损失往往无法估算,劳动者究竟应当赔偿多少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从立法规定30天预告期的立法目的看,主要是为了让用人单位能有一段寻找替代者的准备时间,一旦劳动者突然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最直接的影响也就是缺少了能代替劳动者工作岗位的人,劳动者所应赔偿的也就是用人单位重新招录同样的劳动者所需的费用,一般而言,就是该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如果劳动者未履行提前30日通知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造成用人单位的损失无法估算的,可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由其承担每延迟通知一日,支付一日工资赔偿金的责任。
我想以上的答案对你应有所帮助。不过,一般来说,很以有企业要求员工离职时给予补偿金的。当然除了合理的违约金。
回复:如果员工未提前一个月离职,该如何处理?
这个问题要看具体的情况了:1、如果是一般的工人,替代性很高,要是本人提前辞职,我们就会给他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
2、如果是技术性强或者管理岗位,我们会和他们协商,要给我们一个月的时间招聘新人。要是实在不行的话,我们也会放他走,因为强留是没有用的,也会让员工心存忌恨。如果说没有人顶上来,会给公司造成很大损失的话,我觉得那就是公司人才梯队和后备人员没有做到位。
总之,这里是不能收违约金的。我们提倡人本管理,况且现在的舆论导向还是偏向劳动者,为了公司的整体长远利益,还是尽量满员工的离职要求。如果不是靠公司提供的工作以及发展机会、福利待遇,而是靠提前30天这项规定留人,那企业走到这份上也真的够悲惨了。
回复:如果员工未提前一个月离职,该如何处理?
还是以制度为约束,应该按旷工处理!~~回复:如果员工未提前一个月离职,该如何处理?
前提_第一:企业必须有实质金额损失
第二:损害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前述损失金额
--------------------------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如果员工未提前一个月离职,该如何处理?
让他走好了,·强行留下来你放心吗回复 10F 中兴财 的帖子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我想这条应该是企业最多或最容易拿来作为辞退的理由吧,我认为应该要有相关的岗位考核制度规定,并有相关的考核依据可以证明不能胜任
是否还有更好的说法,我也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