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高效、合法送达除名处分通知?
我所在的是一家外资企业<BR>我负责的是奖惩管理工作<BR>有时会有因旷工达三天而按规定被处以除名处分的<BR>按规定送达时经常有无法联系被处分人而无法送达的情况<BR>以往都是采取人力资源部2人签名确认无法送达,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BR>但是律师说不合法<BR>采取什么法定方式对这种情况进行送达效率高(短期即生效)、费用低廉且易操作?<BR>请各位专家帮帮忙吧!最好有具体的出处……回复:企业如何高效、合法送达除名处分通知?
有的员工因旷工三天及以上的被除名但是少数几个无法联系,人都不在本地了,邮寄是不可能本人签收的
原来预留的电话停机、空号找不到人
原在部门也提供不了有效的联系方式
或者电话能找到本人,他说来但就是长期不来
这种情况下公告除名算不算告知事项未穷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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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送达条款。以邮政EMS方式,将通知寄给员工(地址为劳动合同中地址),保留好回单等资料即可。另一种方式:以该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提出劳动仲裁,保留好劳动仲裁受理单据及仲裁裁决书即可。
(由于劳动仲裁不收费,这种方式应该是最简单、最经济,同时也可证实双方已解除劳动合同。但本人没有尝试过,不知道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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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的回复:企业如何高效、合法送达除名处分通知?
通常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送达条款。以邮政EMS方式,将通知寄给员工(地址为劳动合同中地址),保留好回单等资料即可。此方法较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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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怎么都不看劳动部的关于媒体公告不辞而别劳动者的文呢?回复:企业如何高效、合法送达除名处分通知?
3楼说的劳动仲裁不错哦还有楼上老兄说的文件具体名称就是《关于媒体公告不辞而别劳动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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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EMS形式送达。前提是在劳动合同或员工登记表中需体现:员工要提供真实有效的邮寄地址,若此地址有变更,员工须告知公司,否则导致文件无法正常送达的责任将由员工来承担。回复:企业如何高效、合法送达除名处分通知?
同意楼上的朋友的观点.回复:企业如何高效、合法送达除名处分通知?
同意EMS送达方式,较为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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