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是否可以这样操作
假如由公司主动与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协商过程中本来该补员工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协商成了只补1个月,如果按协商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之后,员工又反悔,跑去劳动仲裁,请问:如果公司与其协商补偿1个月经济补偿的约定是否有效?还是非得要按劳动合同法每满1年补偿1个月的工资来累积计算?回复:经济补偿是否可以这样操作
<P>协商有效<BR>山东曾经发生一案例<BR>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因企业辞退员工,企业应支付1500元的经济补偿,乙方了解法规中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并同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领取经济补偿金。</P><P>最后虽然其根据法规应得补偿金远远大于1500元,但得到仲裁庭的认可。<BR>只要你证明两点:<BR>1、1个月的补偿是双方约定的结果。<BR>2、员工知晓经济补偿的法律补偿标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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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谢谢~~~回复:经济补偿是否可以这样操作
虽然各地判例可能略有不同。但如果约定本身违法,则公司会承担很大的风险。
建议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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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到劳动仲裁,那当然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劳动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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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约定上面写明:按法律规定支付多少多少经济补偿金,那如果少付了,员工真的以后发现了,去仲裁,单位会被仲裁认为有恶意欺骗的行为,还是逃不掉的。回复:经济补偿是否可以这样操作
如果按协商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签了双方解除合同的协议,员工已签字认可。应该是有效的。如果只是口头的协商,则是无效的,员工反悔追加,要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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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这么做太玄了,唯一微小的机会就是写明相关法律条例写明,员工自愿放弃,签名。回复:经济补偿是否可以这样操作
书面写出双方协商给予补偿,然后让他自己写辞职报告就可以回复: 经济补偿是否可以这样操作
原帖由 <B>不良资产</B> 于 2009-8-4 8:47:00 发表<BR><P>协商有效<BR>山东曾经发生一案例<BR>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因企业辞退员工,企业应支付1500元的经济补偿,乙方了解法规中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并同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领取经济补偿金。</P><BR>
<P>最后虽然其根据法规应得补偿金远远大于1500元,但得到仲裁庭的认可。<BR>只要你证明两点:<BR>1、1个月的补偿是双方约定的结果。<BR>2、员工知晓经济补偿的法律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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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赞成这个,主要是不能存在欺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