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公司准备辞退我了,但又不想付补偿金,更别说赔偿金了
录音证据必须结合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被法院采信。回复: 公司准备辞退我了,但又不想付补偿金,更别说赔偿金了
<P> 原帖由 <B>北京劳动法专业律师</B> 于 2009-10-29 17:26:00 发表<BR>录音证据必须结合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被法院采信。 </P><P> </P>
<P>应该是他需要找证据证明这个谈话没有进行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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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们周五谈话,是有员工看到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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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他要说谎,也要能找到帮他作伪证的人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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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而且,作为公司的法人,他能这样明目张胆的说谎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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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而且,我发给那个关于周五谈话的邮件,他为什么不马上回?这些都不好解释的,如果他真的说谎的话</P>
回复:公司准备辞退我了,但又不想付补偿金,更别说赔偿金了
<P>我的意思是单个录音证据一般法院不会采信,他无需找人证明。一旦到了仲裁或者法院,最好还是把证据做扎实,不要指望人性诚实。<BR>不回你的邮件,很可能就是怕留下证据,邮件的证明效力就较大了。<BR>公司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一般都会咨询律师的。所以你还是多费费时间,功夫,把基础工作做好。<BR><BR>诉讼打的就是证据和技巧。</P><P> </P>
<P>祝你维权成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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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北京劳动法专业律师</B> 于 2009-10-29 17:41:00 发表<BR><BR><P>我的意思是单个录音证据一般法院不会采信,他无需找人证明。一旦到了仲裁或者法院,最好还是把证据做扎实,不要指望人性诚实。<BR>不回你的邮件,很可能就是怕留下证据,邮件的证明效力就较大了。<BR>公司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一般都会咨询律师的。所以你还是多费费时间,功夫,把基础工作做好。<BR><BR>诉讼打的就是证据和技巧。</P><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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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祝你维权成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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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是的,我估计他咨询过律师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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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但是,作为一个法人,如果他不承认自己说过的话,那我就接着跟他耗着,反正每天都有工资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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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谢谢你的指导啊 希望你能继续关注这个事情的进展,我会一直跟踪报道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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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有了大家的支持,我才觉得不那么孤单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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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不相信会有多少人帮他说谎,他得给这些人多少钱呀?他很小气的,我们公司也没有什么钱的。有这些钱,还不如走正常渠道把我打发走呢。</P>
回复:公司准备辞退我了,但又不想付补偿金,更别说赔偿金了
大家看看这封要求我写书面报告并签字的邮件。关于一个新产品的延误的原因。我准备写了,准时交给他,反正责任大部分在他身上。我建议换工厂了,是他坚持这家的。Hi XXXX,
there is no need for me to explain the prupose more detailed. In such case, to require from you to provide a written report of the project is the Company’s right and your obligation as the employee.
So I again kindly ask you to provide a detailed report about the XXXX sourcing project, explaining all phases and the reasons for several delays including the actual postponement till Friday, October 30th, 5pm. in a written form and with your signature.
Thanks and Regards,
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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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首先,你的岗位是采购,工资是1万多,我想职务一定不低。按照常理,以后如果仍然选择打工,应聘的岗位职务应该也不会太低。而作为人力资源部来讲,招聘较高职位的岗位一般需要做背景调查。也就是说对于职务较高的岗位而言,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对未来就业很不利。</P><P>第二,《劳动合同法》是站在“人性本恶”的角度来设置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同时又站在“人性本善”的角度来设置对劳动者的约束,因此对于用人单位的约束非常严格,而对于劳动者的有效约束基本没有。所以,只要你不想走,用人单位很难找到合法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P>
<P>第三,对于你来说,与用人单位这样耗着可能的结果:一是,用人单位不得不支付更高的经济补偿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上你得利更多;二是,耗得越久你的职业生涯浪费的就越多,人生短短几十载,职业生涯更是短暂,这方面你会损失很多;三是,用人单位对你的态度发生180度大转弯,很可能是针尖对麦芒,大气一点的用人单位可能会替你隐藏这段经历,而稍显小气的用人单位一定会在背景调查中使坏。</P>
<P>第四,既然都可以拿到1万多的月工资,说明你的工作能力还是不错的,重新就业基本没什么问题,说不定有更好的机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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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通过上述四点权衡然后作出决定,这个决定只能自己做,一旦决定就不能回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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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又是新的一天了
今天那个老外一来就说要和我谈话。谈完后我上来和大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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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我刚才提出谈话时我想录音,老外不同意,大家说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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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非常人贩</B> 于 2009-10-29 18:24:00 发表<BR><P>首先,你的岗位是采购,工资是1万多,我想职务一定不低。按照常理,以后如果仍然选择打工,应聘的岗位职务应该也不会太低。而作为人力资源部来讲,招聘较高职位的岗位一般需要做背景调查。也就是说对于职务较高的岗位而言,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对未来就业很不利。</P><BR>
<P>第二,《劳动合同法》是站在“人性本恶”的角度来设置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同时又站在“人性本善”的角度来设置对劳动者的约束,因此对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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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这位仁兄高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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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们是一家小的采购公司,一共才5个人。也不存在什么职务不职务了。工资高主要是事情多,而且外语要求高。背景调查的话,看现在这个情况,这个老外是不会给我添什么好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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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是希望能协商解决的。所以,上周五虽然那个老外说周一给我新的赔偿金额,周一他没找我谈话,我也没有催他。一直等到昨天才发邮件问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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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希望那个老外能够合理合法的处理这个事情,而不要采取什么歪门邪道。虽然现在他背后有人出主意,但是真的要见光了,上仲裁了,我不相信有中国人真的会替他做这些缺德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