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一些问题
<P>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劳动合同马上到期,公司不想再续约,没有提前通知。同时该员符合公司末尾淘汰的标准,</P><P>但是该员个性比较强。试问:从公司的角度考虑,用哪种方法处理更好一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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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用怎么处理,在其劳动合同到期的前一天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就可以了回复: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一些问题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企业可以举证解除合同,楼主公司末尾淘汰的标准不合法,不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回复: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一些问题
同意二楼。总之要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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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明“末尾淘汰”是违法的,不建议采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最好不过了。但考虑到该员工个性较强,提前沟通,妥善处理,别贸然行事,造成工作被动或人身的伤害。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也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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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认为不续约较好,而且只用赔偿2008年1月1日至今的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回复: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一些问题
没有提前通知本身就是不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如果还是没有发出续签意愿,员工办理离职时应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支付赔偿金。